由于组织、领导不力,煤矿违法、违章生产未得到有效遏制,连续发生特大煤矿安全事故,山西省吕梁地区行署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副专员、行署党组成员金建中近日被撤消党内外职务。山西省纪委、监委日前向社会公布了这一消息。
2002年10月23日,吕梁地区朱家店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4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62万元;2003年2月16日,吕梁地区离石市王文庄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7.2万元;2003年2月22日,吕梁地区交城县岭底乡五七煤矿二坑发生断绳特大运输事故,造成14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8.9万元;2003年3月22日,吕梁地区孝义市孟南庄煤矿有限公司发生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72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35.85万元。
金建中作为山西省吕梁地区行署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副专员、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没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2003年1月至3月连续发生3起特大事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2003年12月9日,经山西省委常委会决定,给予金建中同志撤消吕梁行署党组成员职务处分。2004年2月4日,经山西省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决定给予金建中撤消吕梁行署副专员职务处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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