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被告人因怨恨产生报复杀人歹念,用菜刀残忍杀死四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一审依法判处其死刑。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范某某之妻马迎(化名)与被害人邹刚(化名)关系暧昧,后马向范某某提出离婚。2001年3月,经法院调解两人协议离婚。被告人范某某遂对邹刚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2003年4月2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范某某携带菜刀潜入邹刚家中,邹正与妻子、母亲、女儿熟睡。范某某便从邹家厨房搬出液化气罐到邹的卧室门口,割断胶皮管,打开阀门欲毒害邹的全家,后被邹发觉,关掉阀门。在邹家院中,被告人范某某用携带的菜刀以及从邹家厨房取得的菜刀猛砍邹刚的头部、颈部数刀,后又用菜刀将邹的气管割断,致邹刚当场死亡。范某某又窜入屋中,用同样手段将闻讯走到房厅的邹妻赵兰(化名)以及正在熟睡的邹的老母以及女儿杀害。被告人范某某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范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案审查起诉期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的检察官本着对案件和被害人负责的态度,为被告人补做有无精神病史的司法鉴定,鉴定结论证实,被告人在实施杀人行为时,有辨认和控制能力,有责任能力。
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被告人范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某因其妻与被害人关系暧昧,导致其离婚,遂对被害人怀恨在心,持刀报复杀人,造成四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范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后果、情节均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故一审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在分析本案时认为,本案被告人由于心胸狭隘,没有正确处理好婚姻及家庭关系,导致惨剧发生,四条无辜性命成了冤魂。被告人范某某前妻与被害人邹刚道德关系沦丧,关系暧昧,为悲剧埋下隐患。检察官提醒广大读者,一定要汲取本案血的教训,珍惜自己的婚姻与家庭,一旦出现问题,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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