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天,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了宣判,依法判处故意杀人犯刘汉华、范立军,杀人、强奸犯夏顺起,绑架、抢劫犯杨光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之后,根据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上述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一家四口惨遭灭门
故意杀人犯范立军今年32岁,系本市西青区农民。范立军与被害人杨某某同在西青区大寺镇某村居住。2001年3月,范立军之妻黄某某因与杨某某有关的原因,而与范立军提出离婚。经法院调解,二人协议离婚。同年10月,范立军向黄某某提出复婚,遭黄拒绝。为此,范立军对杨某某怀恨在心,并伺机报复。2003年4月2日凌晨2时许,范立军携带事先准备的菜刀,翻墙跳进杨家。进入杨家后,范立军又从厨房找到一把菜刀。而后其将液化气罐搬到卧室门外,并割断胶管、打开阀门,欲毒害杨某某及其家人。杨某某有所察觉,出来关上了阀门。范立军趁机双手各持一把菜刀猛砍杨头部、颈部,将其杀死。后范立军又窜至屋内,用菜刀先后朝杨某某妻子李某某、其母王某某、其女杨某头、颈部猛砍数刀,致三人当场死亡。
奸淫不成掐死幼女
现年22岁的故意杀人犯刘汉华系重庆市农民。刘汉华与刘某同住在天津市北辰区某村砖厂宿舍。刘汉华因刘某议论其眼睛有残疾,而对刘某产生怨恨,并伺机报复。2003年7月22日20时许,刘汉华在刘某住处附近,发现刘某四岁之女胡某正独自玩耍,遂将她哄骗至砖厂北面一小房内,欲行奸淫。因胡某哭闹,刘汉华惟恐罪行败露,即用双手猛掐胡某的颈部,致其当场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将刘汉华抓获归案。
奸杀女童罪不容恕
故意杀人、强奸犯夏顺起现年34岁,系本市北辰区农民。2003年4月5日14时许,夏顺起将同村13岁女童带至自己家中,将其奸淫。为掩盖罪行,夏顺起用菜刀切割夏某某颈部,致其当场死亡。为掩盖罪行,夏顺起用尼龙苫布和编织袋将夏某某尸体包裹。而后,夏顺起借来邻居的“铁拉车”,将尸体运至村西空地,并藏匿于玉米秸堆内。次日凌晨,罪犯夏顺起被抓获归案。
狂悍劫匪杀人焚车
现年21岁的绑架、抢劫犯杨光伟系本市宝坻区农民。2003年1月,罪犯商福胜(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因赌博输钱,产生歹念。同年1月19日,商福胜纠集杨光伟,预谋绑架出租车司机后勒索钱财,并准备了作案工具等。当日17时许,杨光伟、商福胜携带凶器及作案工具在本市西青区外环线一收费站附近,骗租了杨某某驾驶的出租车。当车行至西青区南河镇一河堤僻静处时,杨光伟、商福胜以下车打听地点为名,分别将该出租车两侧前门玻璃打碎。随后,二人分别持刀朝杨腹部、腿部猛捅数刀,并将杨拽到车外,分别持尖刀又朝杨某某的颈部等处猛捅、猛割数刀,致被害人杨某某当场死亡。杀人后,商福胜驾驶杨某某的出租车,伙同杨光伟连夜逃至本市宁河县宁河镇引河闸附近。在此处,他们将杨某某的手机抛弃,并将从车内翻出的人民币300余元俵分。随后,二人将价值人民币18000元的出租汽车烧毁,并火速逃离现场。
此外,2001年12月至2002年11月,罪犯杨光伟分别持刀抢劫5起,刺伤6人,劫得人民币1300余元,手机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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