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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阶段,市文化、公安两局针对外地一些歌舞娱乐演出场所存在色情淫秽表演的情况,对本市部分娱乐演出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发现了诸多问题。昨晚,市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再次联合开展专项检查。
怪现象一:“二人转”似有似无
晚9点出发后,20余名执法人员和“新闻混编旅”一同来到了位于环湖中路上的某大酒店。根据群众举报,这里曾多次演出内容低级下流的东北“二人转”。然而当大家来到该酒店唯一的演出场所——五楼的“世纪厅”时,看到这里却空无一人。一名姓刘的大堂经理在执法人员面前“言之凿凿”地表示,这里除去年圣诞节期间演出过两场节目外,从来就不搞演出,更不用说什么“二人转”了。执法人员在撤出现场经过大厅即将走出门时,突然发现了蹊跷:门前的一块“迎宾牌”的背面写着“东北二人转搞笑大舞台”的广告,而且注明演出时间是“每晚”,演出地点正是刚才检查过的“世纪厅”。对于这样的“广告牌”,刘某言辞含糊,难以说清。
怪现象二:黑歌厅“依法上税”
记者在南开区水上北路的“瑞轩园歌厅”看到,面积达三四百平方米的这家歌厅共划分出11个单间,其中大部分都在营业中。各个单间“门户森严”,里里外外乌烟瘴气。不仅窄小的通道都是“死胡同”,而且触目所及,看不到一件消防器具。令人惊讶的是,在回答执法人员的问题时,歌厅老板李某表示其至今都未取得“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原来这是一家没有营业资质的“黑歌厅”。更让人奇怪的是,可能是为急于表明自己歌厅“合法性”的李某,竟向执法人员展示了一张“税收缴款书”。然而按照国家规定的企业登记流程,只有在取得合法营业登记证的前提下,营业单位才能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进行缴纳税款的义务。
怪现象三:KTV乎?酒吧乎?
昨天的突查中发现了一个带有趋势性的现象:很多酒吧吧台、酒具等没见着多少,音响设备、KTV单间、点歌用的电脑却是一个都不少。“瑞轩园歌厅”的老板李某就表示他的歌厅实质上是一家酒吧,但这从现场根本看不出来。在水上北路的方舟、春之韵、诺亚等几家酒吧内,执法人员无一例外地看到了酒吧、歌厅混淆的情况,其中一些酒吧还在自己的名字前头加上“KTV”几个字母,于是就变成了不伦不类的“KTV酒吧”。突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个别“酒吧”的大厅内满是衣着暴露的“女服务员”,单间内房门紧闭,难以看出丝毫酒吧的影子。在执法人员的要求下,这些“KTV酒吧”被逐一清场。按有关规定,酒吧和歌厅的经营范围应该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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