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案例
全国义务教育推行“一费制”只收杂费不收学费
教育部决定,从今年秋季起,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办法。教育部部长周济说,各地在实施这个办法时,关键是要把握以下四点:
一是义务教育由各级政府负责,不收取学费,可收取适当的杂费,学校可以代收课本费。
二是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可以有所不同。
三是所有的行政性教育收费要一次性公布,一次性收取。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和“共建费”,还要严厉禁止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搭车收费。
四是要将收费办法和标准公之于众,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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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个孩子都能上得起学
读了这则消息,我首先想到的是一组数字:目前我国仍有15%的地区尚未“普九”,还有0.9%的儿童没有上学,11.4%的少年没有读初中,15岁以上人口中仍有文盲8500万……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没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甚至出现新的少年文盲?上不起肯定是主要原因。近年来,农村辍学率出现反弹的趋势。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首府凯里市一所叫浪塞的小学,有六成学生利用假期外出乞讨,如果不乞讨,他们就交不起学杂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既是国家对人民的义务,也是家长对国家和社会的义务。如果家长不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学校接受教育,那就是违法行为。也就是说,义务教育带有强制的性质。然而,假如因为交不起学杂费而失学,又如何强制呢?因此,免费是强制的前提。
其实,我国的《义务教育法》也确立了免费教育的原则,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但免除的主要是学费。这与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尚有很大距离。然而,事实上,几十年来,我国的义务教育连学费也没有免除。
当然,我国在义务教育阶段仍然收费,有其历史的原因。要实现义务教育完全免费,也需要一个过程。实际上,西方发达国家也是在不断扩大免费范围的同时而逐步实现完全免费的。在全国实行“一费制”并免除学费,可以说是我国义务教育上的一个里程碑。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加快和经济实力的增强,有理由相信,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也将为期不远。
有理有据
防止杂费成为乱收费借口
坚持了“一费制”,也还是要防止一些看似合理的“费外费”的出现,这样才可以有效解决中小学乱收费的问题。
一是要防止有的学校搞教育过程中的乱收费。如补课费,有的学校利用双休日开办补习班,为一些学习吃力的学生增加授课,为了支付老师的加班费,便让学生出一定的费用。
二是要防止打着教学改革的旗号乱收费。如日前有媒体报道,某地一小学搞教学“改革”,老师在课堂上不布置作业,作业由学生回家后,家长通过“信息服务台”电话收听,这样便于家长监督学生写作业。当然,家长每次拨打“信息台”每条交0.2元,一门课每月5元封顶。
三是要防止有的老师乱收费。如有的老师指定学生订阅课外读物;有的老师经常要求学生到书店买相关辅助教材;有的老师留下的家庭作业,干脆就是学习类报刊上刊登的习题,逼着学生不得不买。
彻底终结教育乱收费
首先,“一费制”是一项民心工程,必将有利于减轻贫困地区农民的现实负担。据统计,截至2003年年底,全国22个省(区、市)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初中全部实行了“一费制”。“一费制”的推行,实际减轻贫困地区农民群众和学生家庭经济负担17亿元。减轻农民现实负担的作用显而易见、有目共睹。
其次,“一费制”的实行,有利于规范和公开教育收费,有效治理乱收费。
再次,“一费制”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国家对贫困地区的关心和教育经费投入的倾斜。显然,“一费制”的实行,在根本上断绝了不少学校的一部分经济来源。在这一部分经济来源中,必然也包括一部分学校教育经费。这也将在一定程度上“迫使”当地政府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这也有利于一种新的教育供养体制和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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