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14日在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3年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3年,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狠抓队伍建设,检察工作实现了全面协调发展,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保障“三步走”战略的顺利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新执法观念,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
2003年,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实施“三步走”战略的起始之年。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检察工作必须树立高标准,体现时代性。全市各级检察机关以更新执法观念为先导,努力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
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为实施“三步走”战略服务。各级检察机关从指导思想上跳出“纯检察”、“纯办案”的圈子,把检察工作置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谋划、研究、部署和落实,广泛深入企业、乡镇等基层单位调研,主动了解需求,多方听取意见,紧密结合检察职能,相继出台了为海河综合开发改造、工业东移、区县经济和中小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的一系列新举措、新办法。对干扰破坏改革、影响稳定发展的各种犯罪,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注意查办出卖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权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腐败案件。在执法办案中,讲究方式方法,注重执法效果,避免对企业经营、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负面影响。准确执行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分职务犯罪与改革失误的界限,保护和支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的改革探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相继与多家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建立重点联系服务关系,努力营造吸引投资者、支持创业者的良好氛围,为我市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思想,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服务。各级检察机关积极顺应社会民主法治进步的潮流,注重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全年共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非法拘禁、报复陷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案件16件。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制定了保障律师参加诉讼活动的工作规定,积极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制定了《关于规范在办案中查询当事人银行存款和汇款的规定》,把批准权上收到市院;制定了《关于处置自行受理侦查案件扣押款物的规定》,有效防止了利益驱动下的违法办案行为,依法纠正了违法处置扣押款物案件15件,返还扣押款近60万元。这些措施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办案行为,维护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为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把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思想观念上坚持“亲民”,教育引导干警牢记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在工作部署上坚持“为民”,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入手,加大直接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渎职侵权检察的工作力度,通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工作措施上坚持“利民”,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把办理好每一件群众来信来访作为体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起码要求和最低标准,全年办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7063件,对1916件实名信访及时回复办理情况,真正做到了百分之百地接待、百分之百地受理、百分之百地答复;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采取检察长负责制,盯着办、定人办、限时办,保证了检察机关接待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未发生一件进京上访,是全国检察系统唯一一家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和表扬的省级院,也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表扬。
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法打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社会和谐,是实施“三步走”战略,开创天津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重要保障。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专政职能,努力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公安、法院等部门通力合作,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和声势,有效巩固了“严打”成果。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961人,提起公诉10033人。各级检察机关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同时,密切关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新动向,注意依法惩处组织和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以故意制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防治非典期间,广大检察干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积极参与防治工作,依法及时办理“涉非”刑事案件,批捕起诉了一批涉嫌寻衅滋事、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嫌疑人,保障了防治非典工作的顺利进行。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各级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30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60人(含局级2人),大案要案占立案总数的84.7%,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为了保证查办职务犯罪切实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们全面实行了“三数三率”办案工作机制,即用成案率考核初查数、用大案要案率考核立案数、用有罪判决率考核起诉数。实行“三数三率”办案工作机制,目的就是要把检察机关的调查面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减少对社会的震荡,维护社会人心稳定;实行“三数三率”办案工作机制,就是要把检察机关惩治腐败、打击犯罪的目标定在最准确的位置上,让所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让党和人民放心。各级检察机关严格按照“三数三率”办案工作机制抓落实,严把初查关、撤案关和起诉关,既防止了不规范初查和撤案,又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去年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呈现出初查成案率上升、大要案率上升、起诉率上升,撤案率下降、不诉率下降、无罪判决率下降的良好态势。
坚持标本兼治,深化综合治理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创建青少年维权岗、送法进社区等活动。根据职务犯罪的发案特点和规律,抓住易发犯罪的关键环节提出防范对策,依靠各级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推动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津滨轻轨、地铁一号线、天钢东移和天津博物馆等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增强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效果。
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检察机关以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为目标,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着力解决诉讼活动中执法违法、司法不公问题。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职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9件;决定追捕19件,追诉5件;决定不批准逮捕446人,不起诉180人;提出刑事抗诉27件。对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75件(次)。去年诉讼监督工作的一个最大举措就是针对超期羁押这一背离司法公正、变相非法拘禁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了专项清理行动。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从自身做起,首先做到无超期羁押,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安、法院等部门全面开展清理工作,共清理纠正超期羁押58人,在全国率先实现了“零”超期羁押。为建立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市院研究制定了《关于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六项措施》,开通监所网络管理和动态监督系统,建立了超期羁押预警机制。严格审查公安机关报请延押的案件,已对报请延长羁押期限的9人依法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改变了以往只有批准、没有批驳的状况,杜绝了变相超期羁押。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是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力度,认真受理每一起不服人民法院判决的申诉,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或与法院及时沟通协商建议其自行纠正,或依法提出抗诉,努力通过监督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406件,立案586件,提出检察建议34件,提出抗诉136件,法院依法改变原判决92件,比前年上升50.8%。工作中,不仅重抗诉讲质量,而且重息诉讲效果,经深入细致的工作,息诉878件,维护了正确的裁判和司法权威。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保障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更应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我们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检察机关的工作情况和队伍建设情况,经常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议工作,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充分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支持开展工作。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与政协的联系,注意倾听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尊重公安、法院等其他政法部门的制约,对检察机关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主动建议公安机关一律提请复议复核。为解决检察机关办理自行侦查案件缺乏外部监督的问题,我市作为全国检察系统的试点地区之一,在市院、两个分院和五个区县院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从社会各界聘请了98名人民监督员,主动把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撤案的和不起诉的案件交给人民监督员审查,将执法中最易出现问题的环节置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之下,这项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取得了初步成效。
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三个代表”要求的根本保证。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和队伍自身建设,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各级检察机关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通过举办读书班、研讨班、培训班,开展“什么是立检之本”大讨论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深化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进一步树立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增强了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检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认真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检察工作实际,集中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这次教育活动得到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高度重视与关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张立昌同志作出了重要批示,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领导还多次带队到检察机关视察、检查教育活动情况,为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各级检察机关坚持开门搞教育,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座谈、汇报,听取意见。市院还专门听取了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和市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意见,走访了市委各工委、市政府各委和有关局及开发区、保税区等21个单位,登门听取意见和建议,增强了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执法大检查、百起案件质量检查和统计工作执法检查,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示范引导和警示教育。为保证教育活动不走过场,市院还先后两次集中听取了市院各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检察院查找问题的汇报,重点查摆和解决执法不公正、为检不清廉、作风不文明、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严肃政治纪律和办案纪律,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干警10人。通过教育活动,不仅纠正和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而且促进了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设。
全面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各级检察机关以提高业务素质为核心,不断优化检察队伍人员结构,深化不同层次、不同岗位检察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专项业务培训、续职资格培训,努力提高检察干警的专业素养和文化水平,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认真落实人才兴检计划,启动优秀公诉人培养等人才工程,努力造就专家型、复合型人才队伍。在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建成了天津检察官学院,为加强检察队伍职业化教育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
建立健全检察工作和队伍管理机制。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检察工作和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了规范化建设。在业务工作上,市院制定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办法》,修订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规范。在队伍管理上,出台了新的干部考核规定,初步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监督人、用制度激励人的管理模式。这些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为检察工作发展和检察队伍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五、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们深知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一些检察干警大局意识、执法为民的意识不够强,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诉讼监督工作力度还不够大,强调配合、忽视监督的现象仍然存在;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高层次人才缺乏;个别单位和干警违法违纪办案的问题仍有发生;一些基层检察院经费紧张、物质装备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检察工作的开展。所有这些,都需要通过检察改革和创新,逐步加以解决。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市检察长会议上,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研究确定今年检察工作总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执法为民的思想,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执法规范化和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宽松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关键是要认清形势、把握全局,按照市委提出的“整体推进,协调发展,追求高水平,实现新跨越”的总要求开展工作,坚持“跳出检察看检察”,站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看对检察工作有什么要求,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看对检察工作有什么期望,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定位,按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改进。检察机关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查办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等工作中,具有其他机关不可替代的作用。把检察职责履行好、作用发挥好,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而神圣的使命。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各项检察工作,认真贯彻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人代会的决议,把讲法治与讲政治统一起来,把依法办事与坚持党的领导统一起来,把履行检察职责与接受人大监督统一起来;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工作的大局之中,真正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各项检察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全面进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全系统形成务实、求实、扎实的工作作风,苦干、实干,以检察工作的新发展、检察改革的新突破、队伍建设的新成效,为我市经济和社会的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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