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前天,北京、上海的部分律师事务所,联合国内50家大中城市的律师事务所,同时向全国一万二千多家娱乐场所寄出了首批律师函,就此拉开了我国今年在音像领域最大规模维权活动的序幕。昨天上午,天津市华盛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宿胜利在北京签订协议,正式加入此次活动,本市600余家营业性歌厅、卡拉OK厅将接到音像制品维权律师函。这意味着歌厅等娱乐场所使用音乐作品付费问题已走上法律途径。
昨天上午,在北京世桥国贸大厦,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宿胜利与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建红达成协议,由前者作为本次音乐电视维权行动在天津的代言人。即日起,华盛理律师事务所将代表北京盈科所向天津的600余家歌厅、卡拉Ok厅等使用音乐电视的营业性场所发出律师函,并代表中外音乐电视权利人与这些单位进行交涉,以期达成和解协议,由这些单位向权利人支付赔偿金,并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定期支付使用费。宿胜利律师表示,他们将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一旦和解不成,他们将代表权利人向法院递交诉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由此,一场声势浩大的音乐电视维权运动将在本市展开。
娱乐场所:积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记者就此采访了本市的几家娱乐有限公司,他们中大多数人表示不知道此事,从没想过播放卡拉OK、MTV带会侵权,他们认为歌厅里播放音像制品是天经地义的事,对歌星及制作方有益无害。但也有几家公司表示对这次全国音像领域的维权活动非常关注,一旦收到律师函,他们将会积极面对,采取法律的方式解决问题。
侵权之说有何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娱乐场所使用的音乐电视MTV、音乐录影带和卡拉OK作品绝大部分没有得到著作人的授权,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类似摄影电影的方法创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作为MTV的制作者,唱片公司享有表演权、放映权及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未经唱片公司的授权,擅自以卡拉OK形式营业性使用MTV作品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因此未得到制片者授权使用的均涉嫌侵权和非法使用他人作品,同时也为盗版者提供了市场。
此次活动是文化产业界依法向盗版和侵权行为重拳出击的新起点。
-相关背景
宿胜利律师告诉记者,长期以来,音乐电视的放映权一直处于一种失于保护的状态下。原因在于音乐电视的权利人比较分散,虽然想主张权利,但操作起来有许多实际困难。而部分合法经营的歌厅想履行义务,却又不知如何履行。本次维权活动正好解决了上述难题。活动的发起人是北京天为和盈科两家律师事务所,他们已经获得了中外音乐电视权利人的授权,所要维护的音乐电视在目前流通的音像制品中占比例达80%以上。为了使维权切实有效,这两家律师事务所联合全国各地的律师事务所一起展开,并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转授权。该活动预计进行到2004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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