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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扫黄”“打非”斗争不断加强对大要案的查办力度,严厉打击盗版、侵权、走私等各类非法活动。据全国“扫黄”办最新统计,2003年各地共破获非法出版案件8681起,抓捕犯罪嫌疑人5800多人。特别是依法从严从速查处的一批重大案件,有力地震慑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广东破获全国最大淫秽色情出版物案
2003年3月4日—5日,广东省公安和文化稽查部门先后在两个窝点查获淫秽色情光盘640余万张,封面约700万张。这是开展全国性“扫黄”“打非”斗争以来最大的一起淫秽色情出版物案件,其数量相当于1994年到2002年全国集中行动收缴淫秽色情出版物总量的三分之一强。
这一案件目前在有关部门的全力侦破下,案情已基本查清,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松坡等15人已先后在广州、深圳、沈阳等地被抓获,移交司法机关审理。
广东、福建查缴非法光盘生产线34条
2003年,各地“扫黄”“打非”部门会同海关、公安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光盘走私、深挖非法光盘生产线的力度,先后破获广东“5.13”、“5.17”、“5.20”、“5.29”、“6.11”和福建“6.24”非法光盘生产线案件。2003年11月上旬到12月上旬,广东公安部门又先后破获12条非法光盘生产线,使全年查获光盘生产线达到34条。至此,我国境内查缴的非法光盘生产线已累计177条。
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目前广东、福建正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追根究底,争取在“查清非法生产线设备和原料进境渠道”、“追缉并严惩‘老板’和幕后指挥、支持者”等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
上海金光辉非法经营音像制品案宣判
2003年1月,上海市“扫黄”办会同上海市公安局破获了“金光辉非法经营音像制品案”。犯罪嫌疑人金光辉(男,上海市人,1969年11月生),于2002年3月——2003年1月在未申领《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无资格从事音像制品销售的情况下,雇用他人销售非法音像制品17.6万余张,非法经营额84万余元人民币。
2003年8月2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金光辉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5万元人民币。判处其他两被告有期徒刑各2年,并处罚金各2万元。
江苏“9.26”非法出版物案涉案金额达2千多万
2002年9月9日,江苏省“扫黄”办接到举报,反映南京新华教科教软件开发公司经理钟山通过南京灏月彩色印刷厂大量盗印人民教育出版社《高中语文读本》教材及其他教辅材料,并在该厂非法委印《高中语文读本》第五册6000余册。据称,钟山长期从事盗版活动经营额上千万元。
9月10日,省“扫黄”办组织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印刷处、版权处经过突击检查,查获南京新华教科教软件开发公司在南京灏月印刷厂非法盗印、销售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中语文读本》大量软片、PS版、成品书、半成品散页和销售账目,及南京灏月彩色印刷厂非法制作的软片148种等证据。经省新闻出版局初步查证,南京新华教科教软件开发公司2001年底至2002年9月非法批销教材教辅317种,总金额高达2800余万元,其中涉嫌盗版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中语文读本》金额达800余万元。南京教科教软件开发公司、南京灏月彩色印刷厂涉嫌盗印、非法出版省内外15家出版单位的图书,向15个省、市106家单位销售。
此案引起全国“扫黄”办和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严肃查处。2003年9月26日,江苏省“扫黄”办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目前案件已取得重要进展,有关犯罪嫌疑人已被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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