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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昨天,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发出通知,2003年度本市部分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已经确定,考评中心提醒办理领证手续的考生按时领证(具体安排见下表)。考生领取证书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办理。参加滚动考试单科累计合格人员,须持准考证和历年单科合格证方可领取全科合格证书。领证地点在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54号),时间为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 16:30。
| 证书领取时间表 |
| 证书种类 |
领取时间 |
| 质量 |
2004年3月5日-6日 |
| 注册税务师 |
| 价格鉴证师 |
| 一级结构工程师 |
2004年3月7日-8日 |
| 二级结构工程师 |
| 土木工程师(岩土) |
| 监理工程师 |
| 出版 |
2004年3月12日-13日 |
| 执业药师 |
| 造价工程师 |
2004年3月14日-15日 |
| 资产评估师 |
| 企业法律顾问 |
| 经济 |
2004年3月17日-20日 |
| 注: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国际商务、外销员、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请于
3月 15日后在天津人事信息网( w w w. tjpnet.gov.c n)上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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