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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医疗器材公司经理吴某,以“顾问费”和“感谢费”的名义,向本市某医院技师金某和供应科科长张某大肆行贿,共计200余万元。日前,河西区人民法院对本报去年11月17日报道的这起“医疗交易惊曝黑幕”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吴某构成行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昨天,记者从市二中院了解到,吴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已经上诉到该院。
-案件回放
1997年3月,被告人吴某与本市某医院心导管室技师金某商定,由金某帮助将其公司生产的心脏介入器材引进该医院,其按结算货款的一定比例付给金某回扣。从1997年7月至2002年9月,被告人吴某从该医院结算心脏介入器材货款共计人民币3352万余元。期间,被告人吴某先后按3%、5%、10%比例支付给金某回扣42笔,共计人民币192万余元。另查,1998年至2000年,吴某还先后多次以“感谢费”的名义,单独或经金某送予该院设备物资供应科科长张某人民币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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