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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京城的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开被下属王宝生雇凶杀害一案今日一审宣判,出资人民币五十五万余元雇凶杀人的王宝生被判极刑,四名杀手亦被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
中国纺织科学院机械厂供应科科长王宝生因工作安排等问题对其上司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兼厂长李开不满,遂出资指使北京某车间承包人芦文林雇凶杀害李开。
接受王宝生佣金的芦文林随后又与中国纺织科学院员工武治国预谋,雇佣其弟武治君及无业人员董国兴等人共同作案。二00二年九月一日晚,武治君、董国兴将绑架来的李开投进水渠,致李开溺水死亡。
被告人王宝生先后多次给付芦文林佣金共计人民币五十五万余元。其中,芦文林分得佣金近四十万元,其余佣金被武治国、武治君、董国兴等人刮分。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宝生、芦文林、武治国、武治君、董国兴结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宝生首先提议杀人,又先后出巨资雇凶杀人,应依法严惩。据此,一审判处王宝生、武治君死刑,判处芦文林、董国兴死缓,判处武治国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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