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大盖帽”先要摸底
资料显示,现在很多地区、部门和单位擅自扩大统一着装范围,涉及的部门包括城管、文化稽查、技术监督、环卫、环保、市政、市场管理、烟草管理、环境监察、劳动执法、农机监理、客运、畜牧检疫、交通联防、国土监察、卫生监察、物价、动物检疫、进出口商品检疫、
盐业、工商行政、商品综合治理、屠宰监察等。
南京市财政局表示:“此次整治工作牵扯到的面太广,其中很多工作涉及到各个部门的经费安排,最终还是要预算分管部门分别做工作。”根据国家财政部的文件要求,日前,江苏省财政厅已经根据江苏省的情况起草了初步的实施意见。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表示,“规范统一着装对财政部门来说还是新鲜事,目前状况依然不是很清楚。现在省财政厅必须先将初步实施意见和监察厅、纠风办等部门进行汇稿,最后才会出台可行性意见。”同时,行政政法处透露说,最终意见确定后还将对外公示。省财政厅解释说:“现在,统一着装已经被定义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履行职能和行政执法需要,统一穿着和佩带由国家规定的制式服装及标志。所以首要工作是清查,然后根据国务院要求,将规定的13个部门以外人员的着装情况先查清。”“对于类似于协警之类的特殊情况,在清理之后还将作具体的情况汇报,以作出一个比较妥善的处理方法。”江苏省财政厅表示。
制服整顿江苏公安先行一步
江苏省、市公安部门有关人士昨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已进行过一次着装整顿,原因是“治安辅助人员”的称谓和着装混乱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前不久扬州的“一元钱事件”虽然至今未有定论,然当事人最初提到的是身着制服的辅警人员。但后来的报道却把这传成了“扬州警察”,也正因此,扬州警方才感到莫大的压力。辅警这一群体其实与警察有根本的不同,可对于群众来说,同样穿着制服,戴着大盖帽,很容易归为一类。也正因此,扬州警方也是有苦说不出。为此,江苏省公安厅特地发文要求规范和严格管理治安辅助人员着装等问题。通知中首先对治安辅助人员的称谓作了规范。即凡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各种专职、义务人员统称为治安辅助人员;通过政府出资、收取治安联防费等途径提供经费保障,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或者厂企单位按规定选派,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使用的人员,一律称“保安联防人员”。从事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一律称“交通协管人员”。此外,通知对治安辅助人员的着装也作了明确规定。即严格执行国务院通知精神,保安人员、保安联防人员、交通协管人员执勤时,一律着全国统一的2000式保安服装;暂无条件着2000式保安服装的,一律着便服,并佩戴明显标志,不得着其他制式服装。
通知还要求各级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回收不合格服装,此项工作将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南京市公安局政治宣传处裘处长介绍说,近年来,社会屡有发生“保安”人员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但经过查证,有些所谓的“保安”人员实际上不是公安机关派驻或托管、委培的保安人员,而是相关单位内部的安全守护人员,正是由于他们穿着各种制式服装,才使群众习惯上都认为是“保安”。该局治安处的纪警官告诉记者,南京市公安局负责管理的“治安辅助人员”只有目前各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人员”和被市民平常称为“辅警”的“保安联防人员”两种,共计12000余人,目前已按要求一律着全国统一的2000式保安服装。对于目前社会上常见的穿着仿制99式警服的人员,纪警官认为,他们大多应属“内部治安保卫人员”之列,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保安”,他们穿着的仿制99式警服,也大多是所在单位通过私下途径,从一些小服装厂订制加工的。
行政专家:整治“大盖帽”体现规范执法
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教授严强对此举评析说:“混乱的制服是对执法者形象的贬损。在老百姓看来,大盖帽就是执法者的一种象征。然而现在社会上出现一些地区、部门扩大着装范围,还有一些‘假大盖帽’同时出现。这样一来,当老百姓想通过制服判断执法者时,难免出现混乱。现在将整治大盖帽作为一种规定制定下来,就在规范执法的形式上作出了改进。”严强认为,目前开始实施的具体作法将有三点突出的意义:首先就是规范执法着装者的行为,约束执法者必须将行为和制服相结合;第二是执法者执法时更加容易辨认;第三,统一着装是依法行政形式上的表现,形式最终还是要和内容结合。严强认为,这种结合最终还要归纳为对权力的规范,同时加强对“大盖帽”权力的监督,用制度健全政府权力的约束机制,这才是根本解决问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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