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从今年4月1日起,本市将禁止将承包工程进行转包、违法分包、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这也是本市从源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点工作之一。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称,根据建设部颁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违法转包行为。而像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都属于违法的分包行为。
该《办法》明确规定,鼓励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提倡分包活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完成有形建筑市场的分包工程交易功能。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分包活动进行干预。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凡违反规定,转包、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接受转包、违法分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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