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为认真贯彻全国及天津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研究制定了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建设目标:从2004年至2006年,在制造业、服务业及有关行业技能含量高的职业中,实施10万高级工和3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其中2004年培养高级工2万人,技师5000人。加上本市目前现有的高技能人才,2006年本市高级工将达到16万人,技师、高级技师达到4万人,分别占技术工人总数的20%和5%。为此,市劳动保障部门制定了十条具体措施。
首先是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技能振兴计划”。推广完善关键岗位、工序设立首席职位和名师带徒的作法,实行校企结合,开展定单式培训。
其次是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基地建设。加快现代服务业、传统服务业、加工制造业、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业等六个培训鉴定基地建设,并形成体系。
再次是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鼓励政策。主要包括:提高技师、高级技师津贴标准;对掌握绝招绝技的技能人才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考评给予费用补贴;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及“天津市技术能手”称号的给予重奖;对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建立政府津贴;技师、高级技师享受的津贴,作为本人缴纳和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数。
四是建立高技能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库,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专门设立高技能人才招聘交流场所和服务窗口,为高技能人才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
五是组织重点行业的系列职业技能大赛活动。举办数控机床、车工、钳工、模具制造、维修电工等全市通用的工种技能大赛,另外围绕六大支柱产业开展重点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六是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主要包括:评选50名市级技术能手;20名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10个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单位)。
七是建立健全人才保障机制,为各类人才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将企业各类人才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
八是建立和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突破比例、年龄、资历和身份界限,对掌握高技能、复合型技能且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放宽申报条件,形成培养快、使用好、待遇高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的激励机制。
九是保证职工培训经费的落实。各类企业要承担本单位职工培训所需的费用。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十是加强组织领导。将高技能人才培养与建设终身教育培训体系相结合,带动职工岗位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青年就业培训和农民工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