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只重学历不管真伪
假证泛滥,屡打难禁,买假者把原因归咎于用人单位一味对高学历的要求,用人单位是如何看待学历和能力的关系呢?
天津市某房地产公司人力资源部朱女士说,要求求职者至少是大学本科学历,是因为公司觉得,是否具有本科学历至少代表求职者学习能力的高低。大多数职位并没有太多的专业限制,学习能力没有问题,即使没有从事过地产行业,也可以在实际工作中从头学起。朱女士告诉记者,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基本都还算高,接受能力也很强,一帮年轻人在公司里,会显得公司充满活力,生气勃勃。
曾经在国有企业人事部门担任职务的张震私下向记者介绍说,二十年前,当时只要是中专毕业就能捧上国有企业的饭碗了。现在要招多少大学生,感觉像要完成什么任务指标似的,必须达到一定比例。打报告向上级汇报公司情况时,要具体说明公司本科学历的占公司人数的百分之多少,研究生学历又占多少,总之百分号前面的数值越大就会显得公司整体水平的上升。不会有什么人去追究职工学历的真伪,但是你必须得有那么一张纸。现在评职称,已经不仅仅是看工龄长短了,有时候是不达到什么学历就不能提拔为什么层次的干部,什么级别的干部学历要达到一定的比例。
人才市场:能力优先去伪存真
津轻人才市场机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学历其实只是一种资历,并不能完全代表一个人的能力,只要一个人在其岗位上被证明干得很好,就不应该单凭学历的高低去对劳动者进行评价甚至裁夺去留。用人单位不要一味地以高学历取人,而是应该通过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关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的考核来决定取舍,这样才是公平竞争,假文凭假学历才有可能逐渐失去市场,而用人单位则更可能得到名副其实的人才。
现在的劳动力市场主要是买方市场,基本情况是供大于求,如果单纯的把买假的理由归咎于单位用人制度的苛刻,也是不客观的。
法学界人士
买假文凭也应处罚
与制贩假证件、假文凭一样,“买假”同样是一种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行为,于情于理都应该受到严厉追究。这种知假买假的行为,和支持、默许甚至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并无两样。但实际情况却是,社会对制假者打击有力,但对买假者却往往从轻发落,甚至网开一面。要消灭卖假的行为,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但是据记者了解,在实际操作中,法律对购买使用伪造学历、文凭的行为,没有明确的犯罪认定和处罚规定,实践中往往根据其购买使用行为的主观目的及其后续犯罪行为来定性,法规的滞后导致对其打击处理的力度远远不够,客观上造成制假、贩假、购假行为的泛滥。面对形形色色的买假行为,要求制定针对买假行为的相关法律或法规具体条文的呼声越来越高,只有形成一套严厉的追究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制假贩假。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丁鹏老师告诉记者,在司法实践中,购买和使用伪造的学历文凭的行为,并没有触犯刑法规定,也没有相关的行政法规予以处罚,有待于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解决。购买假学历文凭者应该在道德和法律两个法庭上予以追究,必要时甚至可以通过公开曝光等手段以示训诫。此外,公众应增强自觉性,发现有造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同时也应该尽快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和诚信体系,使公众的诚信与守法意识和社会信用结合起来,也是对买假者的一种有效威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