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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天津市司法局今天上午提供的一项5年来的调解案例分析资料显示:过去基层纠纷以公民对公民的多,如今公民之间的、公民与法人之间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纠纷多了起来,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显示出在新形势下人际关系的新趋势。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较大调整和变化,民间纠纷呈现出新的特点。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各种体制、观点和利益形成碰撞。过去,基层纠纷以邻里矛盾居多,尤其是生活在平房里的群众因为房屋遮阳、倒垃圾、交通、宅基地等生活琐事,导致矛盾产生。伴随城市发展,人们从平房搬进楼房,居住在楼房里的市民,相对独立,同时伴随人们文明素质的提高,法律、维权意识增强,个体之间的矛盾少了起来,个体与群体、部门、单位、企业之间的纠纷多了起来。比如个人与产品生产单位、销售单位之间的矛盾,反映水电气配套工程、环境污染等问题的逐渐多起来,很多纠纷都是以前没有遇见过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人际关系呈现出新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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