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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昨天下午,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200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市综治办关于《2003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检查验收情况的汇报,讨论审议了《天津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代拟稿)》。市政协主席、市综治委主任宋平顺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市综治委副主任曹秀荣出席会议。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宋平顺在讲话中指出,在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改革开放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的条件下,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调整、制定综治工作制度、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保持了我市社会治安环境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全面、协调、同步发展的良好局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是我市深化综治各项措施的成功经验。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层层签订综治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各项任务和责任量化、分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在综治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实施和考核过程中,各级党政领导“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明显增强,各地区开展综治工作的积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实践证明,综治目标责任书不仅是建立健全我市综治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有效形式,同时也客观反映了当前各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宋平顺强调,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首先要明确领导责任。要把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综治、纪检、组织、人事、监察等部门在坚持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的同时,对那些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领导干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以领导责任的落实,推动综治工作的深化。
在谈到本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时,宋平顺说,预防犯罪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当前我市社会治安状况总体是好的,但维护稳定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对未来几年我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行前瞻性规划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按照“超前规划、分步实施、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的原则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巩固“严打”整治斗争成果,实现社会治安良性发展的重要措施。要把社会治安防范与推进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强化基层治安防范为重点,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确保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过程中,要按照市委八届五次全会提出的总要求,追求高水平和高效率,严格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争取以最小的投入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最大效益。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主力军,要充分利用现有优势和高科技手段,在全市建立起一套高效、快速的治安信息传递和决策指挥系统,及时、妥善处置各种警情和突发事件。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力量源泉,要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问题入手,最大限度地拓展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广度和深度,将投入治安防范的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种积极因素有机结合起来。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市场经济体制下对社会治安实施有效管理的基本职能,做好本地区的具体防控规划,并将其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综治意识,从全市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的整体布局中,履行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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