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三年成绩斐然
北方网消息: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个被执行死刑的省部级腐败高官,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案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由于王怀忠案发后始终心存侥幸,拒不认罪,对抗调查,该案被称为历史上“侦办难度最大的案件”之一。侦办人员在王怀忠没有有罪供述的情况下,完全依靠证据锁链将其犯罪事实予以锁定,同时也成为一起无可辩驳的、“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但是,鲜为人知的一件事情是:王怀忠案一些重要犯罪证据收集、确定的完成,是天津市的检察官!天津检察官在侦办王怀忠案中体现出的扎实的工作作风以及在办案过程中表现出的睿智、勇敢,受到了最高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
没有硝烟的战斗
2002年4月22日上午,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科副科长孙玉杰,像往常一样来到单位上班。突然,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通知其当天下午立即赶到市检察院办借调手续。通知虽异常简单,但有着多年检察工作经验的孙玉杰,意识到这次任务的重要性。
匆匆告别妻子和备战中考的女儿,转天上午,孙玉杰准时赶到北京,前往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报到。下午1点半,反贪总局局长与孙玉杰等人进行了一场正式、严肃的谈话,宣布成立“安徽专案组”,查办对象———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由此,孙玉杰和同事们开始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投入到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
高检院报到的当天下午,孙玉杰等人即介入初期工作,查阅相关资料。第二天早晨,专案组一行人即赶赴安徽调查。随着紧张、严谨的调查,王怀忠犯罪的初步证据很快查清,2002年9月30日上午,孙玉杰与其他两名办案人员来到王怀忠的住处,向其正式宣读了逮捕通知书,该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为收集证据,一年来,孙玉杰等人行程几万公里,经常往返北京、安徽、广东、广西、上海、江苏、江西等地。为保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侦查工作,他们经常是白天工作、晚上赶路,有时一天要去好几个地点,并尽可能安排好行动路线,避免重复劳动。有一次,由于第二天还要赶往深圳,孙玉杰等人搭乘“红眼航班”,连夜从广西飞往福建,途中,突然遇到雷雨层,机身发生剧烈颠簸,连机上的乘务员都十分紧张,幸亏飞行员处理得当,使得孙玉杰等人经历了一场难忘的“劫后余生”。同时,由于王怀忠受贿案件的特殊性,专案组成员们深切意识到,他们随时可能会遇到危险,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每次行动,都周密地设计好最佳行动方案,并争取当地检察、公安机关的配合。
在孙玉杰等专案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克服重重困难,去年3月,所有证据搜集工作圆满完成。王怀忠侦办专案组搜集到大量确凿证据,涉及证人上百人,仅归档的卷宗,码起来就有一人多高。
克服艰难全力投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证实的犯罪事实不能认定;没有被告人供述,有其他证据证实的犯罪事实可以认定。在被告人拒不供述的情况下,证据必须确实充分,每一个环节,甚至每一个细节都必须有充分的证据,以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最终只能得出被告人有罪的惟一结论。由于王怀忠始终拒不认罪,要完全依靠证据锁定。据介绍,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怀忠对每一笔指控犯罪事实,均予以否认,每次都以“不是事实”、“没有此事”、“有异议”、“证据不真实”、“证言不可采信”、“请法官明鉴”等作为辩解的开场白。但是,在办案人员们查清翔实的物证、人证等无懈可击的证据面前,王怀忠的所有狡辩都显得苍白无力。
在专案组中,孙玉杰所在小组主要负责搜集王怀忠涉嫌犯罪的外围证据,而他则是该小组的负责人。在法定的期限内,将其犯罪事实予以锁定,其工作的艰巨、紧张,很难为外界所获悉。
由于该案情况异常复杂,线索遍布多个地区,涉及人员众多且身份复杂,既有公司老板、个体户,更有党政领导干部,而证人们普遍不愿作证。很多人出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心理,拒绝出证;更有许多人或出于“担心王怀忠东山再起”的顾虑,或出于“不惹事”的心理,不愿出证甚至千方百计地躲起来,给案件的侦办带来很大的难度。判决书中认定的第一笔受贿,经孙玉杰等人的前期侦查,确定行贿人为一对夫妇,但是,二人早已不在当地居住,惟一的线索是其可能已移居到上海。在一个上千万人口的大城市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针,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孙玉杰等人不辞辛苦、多方调查,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最终查到了女方的电话。但是,女方却以种种理由,拒绝说出住址,不愿意配合作证。孙玉杰做了大量耐心的说服工作,终于赢得了证人的尊敬,打消顾虑,勇敢出证,干净、漂亮地完成了此次证据搜集工作,由此,王怀忠案取得重大突破。据孙玉杰介绍,去高检院报到的前一天下午,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领导曾与他进行了一次认真的谈话,要求其讲政治、顾大局、从严要求;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展现天津检察干警的风采。同时,还详细向孙玉杰介绍了查办重特大案件的经验。正是本市检察机关的优良作风,以及各级领导的严格要求,天津检察官在此次协查工作中,体现出的扎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来自最高检察院和河南、河北等地同行的一致称颂。去年11月,圆满完成协查工作的孙玉杰凯旋回津。
顺利查清原贵州省委书记
受贿案资金来源
去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刘方仁(原中共贵州省委书记)专案组来到本市,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协助调查行贿人刘某行贿资金来源。但是,由于犯罪嫌疑人异常狡猾,没有留下太多有价值的线索,专案组仅仅提供了不完全的公司名称。
案情重大,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立即投入艰苦的排查工作,协助专案组调查了有关涉案企业和个人的21个银行账户和15个股票账户,并通过公安、工商、地税、电信等有关部门和基层检察院,查找了相关企业和有关证人,获取证人证言6份,制作书证70余份。最终查清:行贿人刘某是从本市某公司在一家证券公司的股票账户内,取现金100万元,用于向刘方仁行贿。该关键证据的取得,为刘方仁一案的顺利侦结奠定了基础。
考虑到该案的难度,专案组来津成员原设想在本市至少需要工作一个多月的时间,但是,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在有关区人民检察院协助下仅用了几天时间便圆满完成所有任务,专案组高度评价:天津检察机关的协查工作效率和干警的业务素质在全国检察机关中都是一流的。日前,最高检察院反贪总局领导专门打来电话,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协助刘方仁专案组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在津取证工作表示感谢,并建议天津市院对侦指办给予表彰。刘方仁专案组中贵州省院的同志,对市院侦指办开创性的工作探索和取得的成绩非常赞赏,并表示会把侦指办的经验带回贵州。去年10月,贵州省院指挥中心还就此专门向天津检察干警学习了相关经验。
协办甘肃酒泉建国
第一大职务犯罪案
甘肃酒泉地区建国以来第一大职务犯罪案,历时半年对犯罪嫌疑人抓捕未果,向天津检察机关发出协查缉捕通报,天津检察机关在接到协查通报的一天内,即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天津检察干警的效率之高,让酒泉地区的检察干警由衷佩服:天津检察官真厉害!
犯罪嫌疑人艾跃智,原是中国建设银行甘肃酒泉分行营业部营业室主任。1998年至2000年间,艾跃智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挪用本单位公款423万元。2001年2月,单位在审计营业部资金账目时,发现艾跃智有挪用公款问题,艾察觉后逃到外地藏匿。艾跃智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为甘肃酒泉建国以来数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影响极其恶劣,在该地区引起巨大震动。但是半年来,尽管经过该地区政法机关的努力侦查,案件却一直没有取得重大进展。2001年8月初,甘肃省检察院酒泉分院根据线索,获悉艾跃智有可能躲在天津,遂于2001年8月13日下午6时,向天津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发出协查缉捕通报。
尽管接报时已经到了下班时间,但是,案情就是命令。天津侦指办立即向河西区检察院发出指示,要求协助追捕。河西区检察院接到指示后,立即组织干警进行蹲堵。其间,发现甘肃检方提供的线索有误,河西区检察院干警又重新排查线索,在有关部门配合下,14日下午,仅用不到24小时,检察干警即将艾跃智在躲藏地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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