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从市医学考试中心获悉,按照《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今后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生将不能行医。今天起全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开始。
据介绍,凡具有高等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后,具有高等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两年的,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者则须满五年才能参加申报医师资格的考试;具有高等医学专科学历或中等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者有资格申报执业助理医师。
报考人员请于4月16日前到所在医疗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并填写《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相关证明、经所在医疗机构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由各医疗机构于4月16日至22日统一到所在区县卫生局医政科办理报名手续。各区县卫生局将于4月26日至30日统一到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实践技能考试全国统一时间为6月12日至26日(天津考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时间为:执业医师(9月18日、19日),执业助理医师(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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