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本市将从今天起开展企业违法排污专项治理行动。
本市将禁止相关企业利用深井、浅井、渗坑、岩洞、地下人防工程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有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利用间歇性河流和废弃的河床作为排污渠道。在无良好隔渗层的地区,禁止使用漫流方式排放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或含病原体的污水。所有排污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禁止无证排污。违反相关法规排放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证;对无证排放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并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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