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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罗田改革县委领导体制,使罗田县的权力运行机制发生了明显变化。
罗田县委书记蔡德坤介绍说,过去县委管党建,不管具体事,县长抓经济,没有人事权。农业有一个副书记抓,又有一个副县长管,工业也是如此。实行常任制以后,县委适当增加党员副县长进县委,委员一人管一事,一人管一线,被赋予相应的人权、事权和财权,并向全委会负责,做到了“九牛爬坡,个个出力”。
从事茧丝绸业的私营企业主朱锐锋对此深有感受。他说,以前有几个县领导分管他的事,领导之间关系微妙,他办企业左右为难。现在县里成立了领导小组,一头管理,统筹兼顾,办事顺畅多了。
体制决定机制,机制决定活力,活力带来效率。今年一季度,罗田县的各项经济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较大提高,GDP增长6.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98%,财政收入增长39%,农民现金收入人均增长42元。
蔡德坤说,现在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党代会产生的委员会,必须向本届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从而使监督更经常、更有效。
他强调说:“过去,我们抓工作强调对上负责的多,发展的目标定得越高越好。现在实行常任制,每年都要接受党代表的评议,事事都要接受党代表的监督,说到就要做到,承诺就要兑现,定目标和决策必须更加讲求实际。”
罗田县委组织部部长黄志敏介绍说,在加强监督方面,罗田县重点实行评议制,把“两委”(县委和县纪委)“三个党组”(县政府党组、县人大党组、县政协党组)的工作成效和县委委员的工作业绩评判权交给党代表。每个委员不仅要向党代会提交述职报告,还要根据评议结果写出自查报告,交县委全委会讨论。
代表对委员的评议,分为考核投票和信任投票两种方式。在县党代会年会上,代表对委员的年度工作实行无记名投票,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委员政绩的重要依据。届中,代表对委员进行一次信任投票,对“不满意”的票数达到代表总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要责令辞职。对因重大决策失误、工作失误、廉洁问题、道德败坏等原因,在党员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党代表可以联名或由代表团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县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作出处理,必要时提交党代会审议,由党代会作出决定。
与评议制相配套,还建立了《县委工作规则》、《对县委委员实行评议制的规定》等一系列相关制度。此外,县委还聘请了20多名党建信息员和200多名党风廉政监督员,把领导干部从“保险箱”里推到党内监督的风口浪尖上。
今年2月底,罗田县河铺镇肖家垸村党代表周伟光向河铺镇党委提出书面质询:为什么不及时开始新昌大道建设?该镇党委经过研究,决定接受周伟光代表的批评和建议,加紧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该工程目前已经动工。
3月中旬,河铺镇9名党代表对镇党委、纪委及其成员,镇直机关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评议,评议结果当场公布,镇党委对排名最后两名的干部进行了诫免谈话。
在改革中,罗田县纪委也取消了常委制,设7个委员。受党代会监督,纪委要在每年的党代会上向党代表汇报工作,党代表对县纪委上年的工作成效和下年的工作计划进行审议,形成会议决议,纪委按照会议决议去抓落实。而且按照《中共罗田县纪委委员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纪委在届中和届满分别邀请部分党代表对纪委领导班子及个人进行民主评议,现场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如果评议不合格,纪委委员就会被罢免或弹劾。
罗田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高汉锐说:“我们接受监督的途径有多个方面,如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委的监督、群众的监督等,但接受党代表的监督是主要的途径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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