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30日,本报记者在海淀区中关园车站拍摄骗子设赌行骗时遭对方围殴,其相机也被抢走。昨天,海淀区检察院对其中四名打人者提起公诉。
去年12月30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王某、刘某伙同虞某等10余人在中关园车站马路边设赌行骗。本报记者董世彪发现后,暗中给张某等人拍照。张某发现后冲上去朝记者脸部猛击一拳,并大声叫喊“他给咱们拍照,给我打他”。张某、王某等10余名设赌团伙成员对记者拳打脚踢,甚至用水泥块猛砸记者头部。记者被打得头破血流。在张某的指使下,刘某和李某还将记者价值4000余元的数码照相机抢走,并将照相机内的内存卡取出后销毁。事后鉴定,记者受轻微伤。
昨天,海淀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已抓获的张某等四人提起公诉。海淀检察院审查认为,张某等人在街头设赌行骗,本属诈骗行为,但没有找到被害人,同时不够诈骗罪的犯罪金额,不能认定为诈骗罪。关于是否构成抢劫罪的问题,检察官认为,张某等人抢照相机的目的是为了将内存卡销毁,使自己不至于被曝光,并非是要将照相机占为己有,因此不宜认定为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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