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今年,以各类院校毕业生为主的新生劳动力将超过10万人,新生劳动力就业难的问题开始显现。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了促进新生劳动力实现就业,本市近日制定了《关于加强新生劳动力就业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各部门将新生劳动力就业纳入地区、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对各类院校毕业生半年内仍未找到工作但有求职要求的,由其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组织进行失业(求职)登记,纳入就业与失业的统筹管理。并结合新生劳动力的特点,通过政策引导,紧紧围绕“五大战略”举措实施,开发适合新生劳动力的就业岗位。在落实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同时,向新生劳动力延伸放大,帮助新生劳动力实现就业。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新生劳动力专门服务窗口,为他们提供从失业(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到代缴社会保险、技能测评、档案转存等一条龙就业服务。对毕业6个月内尚未落实工作岗位,并有求职愿望的新生劳动力,有关部门将组织进行3至6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有条件的要积极推行职业技能鉴定,为其实现就业创造有利条件。本市今年拟在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筹建10个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其他各区县要结合本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建立1至2个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组织暂时不能就业的应届或历届毕业生,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在基地的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6个月至一年的见习实践。此外,本市还将建立健全新生劳动力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为用人单位和新生劳动力搭建网上沟通平台,通过多条渠道和多种形式,促进新生劳动力实现就业。
同时,本市将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通过劳动保障协管员,掌握每一个新生劳动力本人情况、家庭状况、就业愿望、知识技能。对“零就业”等特困家庭的新生劳动力,经劳动保障部门确认,采取“盯人帮扶”。对准人头实施援助,组织用人单位“送岗位”等措施,帮助新生劳动力就业,缓解其家庭困难。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专门窗口,为困难生提供从失业(求职)登记、档案接转到职业介绍等一条龙公益化服务。困难生可免费得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一次职业指导、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和三次推荐就业。并积极鼓励和引导新生劳动力自主创业、组织起来就业和在社区就业。对于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的新生劳动力视同下岗失业人员给予减免税费、小额贷款等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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