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考生马某,参加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心理学科目考试时,因为考试中途到卫生间看纸条,结果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取消考试成绩。马某不服决定提起诉讼。昨天,市一中院一审驳回马某的诉讼请求。
2003年11月,安徽考生马某参加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心理学科目考试。今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作出处罚决定,认定马某参加该科目考试期间,将与考试有关的纸条带至卫生间观阅,属于作弊行为,取消其当年考试成绩。马某觉得该认定有误,他声称自己是在交卷之后从卫生间的地上捡一张废纸,没有规范性文件规定这样的行为是考试违纪。
市一中院审理认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有夹带、传递、抄袭等考场舞弊行为,否则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马某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虽然马某没有在考场上观阅文字资料,但是在考试时间段中间观阅,与在考场观阅具有相同的效果,都会有损公平竞争。据此,法院作出维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处罚决定的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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