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江苏省各级公安机关发布悬赏通缉通告,必须经过严格的报送审批程序后方可发布。该省公安厅日前制订的《江苏省公安机关悬赏通告工作规定》对此作出规范,旨在避免发布悬赏通告过滥,悬赏金过高的问题,更好地使用悬赏通告措施辅助破案,以减少负面效应,提高破案效率。据了解,此举在全国公安系统尚属首例。
《规定》依据《公安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制定,对需要发布悬赏通告的案件范围作了明确规定:侦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可以发布悬赏通告。一是在全国、全省或省辖市内造成恶劣影响,后果严重的案件。二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三是严重侵犯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四是其他确有必要发布悬赏通告的案件。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案件原则上不得适用悬赏通告。
《规定》明确了悬赏金额标准,赏金原则上控制在20万元以内。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赏金为5万元以下;对有重大影响的特别重大案件赏金为10万元以下;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案件和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赏金为20万元以下。侦破在全国、全省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案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赏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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