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一家贸易公司三年前向天津海事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执行一家有限公司的财产,然而,三年后,此案依然悬而未决,成了“老大难”。在今年最高院清理积案的号召下,日前,天津海事法院执行庭又一次翻开了此案厚厚的案卷材料。根据现有的资料,执行法官们发现被执行公司的总部在国外,其青岛办事处的房产已经被拍卖,目前在我国境内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要想将这一死案办“活”,只有把重点放在被执行公司的担保人连云港一家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的财产上。
执行法官们立即赶赴连云港市。然而,经过对粮油公司的银行账号进行查询却发现,其账面余额仅为1000余元,且一部分土地及厂房已被连云港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但法官们没有轻易放弃。就在随后对粮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中,法官们意外发现其场院内所剩余的厂房、储油罐、办公楼等仍有执行的价值,于是决定对这些财产进行查封。
随后,在连云港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天津海事法院的执行法官们来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公司的一位常务副总经理一开始还比较配合,但在查封厂房设备时其态度却大变,声称只能查封其担保财产清单上的设备,不能查封其他财产。执行法官对其解释说,厂房中的设备与担保清单财产是一个整体,整体对其进行查封和拍卖便于拍得较高的价款,这不仅对债权人有利,而且对其自身也有利。但该经理仍不予配合并撕掉封条,还派人去叫保安,企图围攻执行人员。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执行法官们临危不惧,并亲自到经理办公室对其进行开导。在交谈过程中,细心的执行法官们发现该经理本人并不愿意阻碍查封,但由于公司财产归外方老板所有,他怕查封财产过多无法向外方老板交代,因此采取了比较过激的行为。掌握了这一心理后,执行法官们“对症下药”,终于消除了这位副总经理的顾虑,查封工作很快得以顺利进行。最后,“以物抵债”,一起搁置多年的执行积案也终于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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