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高潮19日在这里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根据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增多的特点,本着“教育、感化、挽救”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西安市已在部分区、县检察院实行对未成年人轻型犯罪不起诉,以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制度的改革。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备受关注问题,从2000年至2003年的四年中,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批捕的未成年人犯罪数分别为247人、287人、359人和399人,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为232人、300人、347人和386人。犯罪主要为抢劫、盗窃和故意伤害等。四年来西安市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批捕增幅高达61.5%,起诉数增幅高达66.4%。未成年人犯罪和全国其他大城市的情况一样,已成为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2001年6月,西安市各区县人民检察院开始对未成年人犯罪公诉制度进行改革。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设置了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组,捕诉合一,试行捕、诉、防一体化模式,由侦监科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户县人民检察院制订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操作规则》,以办案为切入点,发挥保护、教育功能,构建教育保护工作网络,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力度;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从今年3月起,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未成年人轻型犯罪不起诉试点,提出审查意见,由专家讨论,提交检委会决定;阎良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在办案中实行办案承办检察官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长三方互动,在办案中贯彻司法人性化,提出对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像妈妈、像老师、像医生,使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得到了挽救和感化。目前,西安市各区县已对10名未成年人轻型犯罪实行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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