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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频频“绊倒”购房人
北方网消息:天津市建委、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和引导、规范房地产市场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决定于5月下旬组织开展全市性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
据介绍,此次检查的重点主要是群众反映强烈的5方面问题: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出让权后,不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开发、利用土地。二是开发企业取得项目投资和施工许可证后,不按规定开工建设;建设项目不按规定办理配套手续或有配套甩漏项问题,在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交付使用。三是开发企业无证销售、囤积居奇。中介机构从事居间代理业务乱收费,非法赚取差价。四是销售经济适用房不按政府指导价进行销售,非法抬高价格。五是房屋销售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检查分自查和专项检查两阶段进行,5月中旬由开发企业进行自查,5月下旬由市建委等5部门联合进行组织检查。市建委等5部门提出,对检查出的问题将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计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曝光;视情节轻重,将依据有关法规、条例,给予吊销项目销售许可证、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直至注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称,通过此次检查,以达到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护广大群众的购房积极性,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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