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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天津从市农委了解到:为进一步解决好“三农”问题,实现本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决定,本市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同时鼓励农业土地开发和建设高标准农田。
市政府下发给各区县政府、委局和直属单位的有关通知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尽快恢复撂荒耕地生产的紧急通知》精神,落实《关于公布我市核减保留开发区规划面积和撤消开发区清单的通知》要求,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到村组、农户和地块。严肃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对清理出的具备耕种条件的土地,今年一定要种上庄稼。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植树行为。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行为。
鼓励农业土地开发和建设高标准农田。为稳定粮田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市和有农业的区及各县从国有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中拿出15%,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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