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新闻界“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推向深入,中国教育报刊社、中国教育电视台日前联合制定“弘扬职业精神,珍视教育品格,维护队伍形象”自律公约。
公约主要包括五项内容:
一、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定不移地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全面准确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教育部的工作部署。
二、坚持真实公正的新闻报道原则和实事求是的基本准则,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优质服务。新闻报道要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不断提高引导水平,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珍视教育品格,维护教育新闻工作的崇高声誉和教育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行业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不刊发或播出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新闻。不刊播各种错误言论和有害信息。不编辑、刊播虚假新闻和未经核实的新闻,不徇私隐匿应当报道的新闻事实。不蓄意炒作,不激化矛盾,坚决抵制低级庸俗之风。不刊播不健康、不文明的作品与广告。不利用采访报道之便,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谋取私利。不采取不道德的方式进行采访。不抄袭、不剽窃别人的智力成果,不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不在报道中泄露党和国家以及教育部门的机密,维护国家尊严和教育新闻工作者的形象。
五、自觉接受社会和教育界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公约同时公布了中国教育报刊社和中国教育电视台的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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