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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花季少年王壮为救落水堂弟而献出了自己的花季生命。
昨日上午10时许,在望城县莲花镇,因救落水的堂弟王力而不幸身亡的王壮终于从湖底被打捞上来,母亲张喜双,疯狂地跑上前去,昏倒过去。
痛失爱子的张喜双怎么也想不到:被救的少年的家长“惜言如金”,竟连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反而是认为王壮是逞能而淹死的。英雄流血又流泪。
为救堂弟
花季少年魂断水库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赶到了莲花镇上龙村庙山组。在其欧家塘水库边,有近百名群众围观,双眼都死死地盯着水塘。在水塘的对面,有一个3米长,1米宽的竹排上有四名男子,其中两名中年男子,正各拿着一根近两米长的铁爪竹竿,在水中挥舞着,而另外两名男子,手拿长的竹耙,在水中扒来扒去。“找到了,就在这里!”一阵叫喊声,将所有人的目光,吸引到了一处。记者看到,一名男子用钓甲鱼的铁头竹竿,挑上一个只穿了长裤的少年。众人围了上去,抓住小孩的四肢,将落水小孩拖上了竹排,众人合力,马上划到了岸边。此时,众人又将少年平摆放在岸边,而死者的母亲张喜双,疯狂地跑上前去,看到已经全身僵硬水肿,当场放声痛哭,家人亲属纷纷上前劝阻。一阵阵悲痛的哭声,震撼着水库的一草一木,看到此种场景的众乡里乡亲,无不落下了热泪。此时,被打捞上来的死者王壮,双手仍然放在胸前,还保持着一个交叉的怀抱状,众人许久都没有将手扳开。
据了解,昨日晚上,该镇的领导和派出所的民警就赶到了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测。但由于当时天黑,光线非常的暗,虽然众人展开了两个小时的搜寻,但始终没有任何结果。到了昨日上午,村里请来四人,进行第二次打捞,花了近两个小时后,终于将死者打捞出水。中午1时许,长沙市殡仪馆赶到了上龙村,将死者运走。在该镇干部的协调下,死者王壮的家属正与王珏的家属,正在协商处理后事。
令人寒心
被救者矢口否认
随后,昏倒的死者的母亲张喜双,被抬回了家。在张喜双卧室的床上,记者看到其眼眶红润,两腮下还有未干的泪痕。张喜双哏咽地告诉记者,当时听别人说是王力确实是不小心掉落水中的,儿子王壮闻讯后跳入江中,将王力救起,但因自身体力不支,用了自己最后一口力气,将王力往岸上推后,便沉入了江中。她告诉记者,王力的家长,不肯承认王力是被王壮救起,是怕他们找其赔偿相关费用,要他们承担相应的责任。谈到这里,张喜双又开始放声嚎啕大哭起来。
随即,记者找到了仍然一脸笑容的被救小孩王力,当时,他全身仍在发抖,在记者问话时,除了东张西望外,还不停地撮着双手。据王珏透露,前日下午4时许,他们六个人正在水塘里钓鱼,当时,众人提议乘竹排去水库中央的一个小岛玩耍。在到了小岛后,撑船的竹竿丢失了,在玩耍许久后,众人中会游泳的,便陆续离开了小岛,游上了岸。当时,竹排上还留有王力与另外两名小孩,当时会游泳的堂兄王壮,主动提出将他背上岸。下水后,两人就没有互相抱着,游了2分钟后,在即将上岸之际,王壮开始体力不支,将他往岸边一推,就沉了下去,而岸边的同学张佳和张钢,一把抓住了王力的头发,拖上了岸,可此时王壮已经不见踪影。当记者问起是否落水被救时,旁边的王力的奶奶,慌忙向王力使眼色,并口口声声说:“不是落水地!”而王力在低头沉默了一会儿后,否认被救一事。当记者向其父亲王文革多次问起是否会承担一定的赔偿时,对方总是避而不谈,吱吱呜呜的。
现场目击
王壮救了一个人就没起来
随后,记者走访了当时曾经下水救人的张钢。此时,他躺在自己家的床上,仍然沉浸痛苦中,不愿接受任何采访。在记者的再三劝解下,才同意将那天的悲剧重新叙述一次。他告诉记者,当时他们本来是驾着竹排,前行了50多米后,来到水库中的一个小岛上,各自就下水,游泳去了。而王力与另外三名14岁左右的孩子,留在了竹排上,突然,王力掉落水中,已经上岸,正在钓鱼的堂兄王壮看到后,立即跳入水中,游了50多米后,才赶到了竹排边,一把从后面抱住王珏,一只手就不停地往岸边划,后来眼看王壮体力不行了,他马上跳入水中准备救人,但慌乱中王珏一把抓住他的腿,自身难保的张钢,踢开王力后,自行上了岸。站在路旁的张佳,跳入水中,一把抓住了其头发,拖了上来,而此时王壮已经不见踪影了。
众人开始给王力,做人工呼吸,并猛打耳光,才使其清醒过来。而救人的张佳,被此种情形吓傻了,慌乱中骑车离开了现场。随后,众人将王力用摩托车送回了家。此时,赶来了数十名村民,其中5、6个人,跳下了水,找寻沉入江中的王壮。
拷问良知:
一位当地的村民张某气愤地告诉记者,小孩落水被救,已经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王力的父母还要遮掩什么,对方都死了一个儿子,而且两家都是亲戚,何必怕赔偿那么一点钱。如果,不给予王壮家相应的赔偿的话,乡里乡亲都会看不起王力家的长辈的。
据湖南省科学院社会学法学所长方向新透露,此类现象已经相当普遍了,一是因为长期以来的见义勇为很避讳金钱的介入,旧观念中就认为见义勇为应该是自愿的,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的。另外,对于见义勇为者的保障机制,还没有健全,利益受害者得不到相应的补偿,致使见义勇为者往往有后顾之忧。如果要改善此种情况,一是要进行宣传、教育,让社会形成良好的风气。另外,就是要进一步的完善社会保障机制,让见义勇为者没有后顾之忧。
人性未泯:法律对“冷漠”说“不”
据湖南万和律师事务所的刘幼其律师透露,王壮的勇救落水者的义举属于“无因管理”即没有管理责任,但处于维护他人利益或社会的公益不受损害时,而进行相关的管理后受损,受益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给予受害者一定的赔偿。如果对方不肯承担相应的责任话,死者家属可以向法庭起诉,讨回公道。另外,受益者也将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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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市市摩托车公司青年职工王连全,在第二次海水浴声为了抢救落水游客不幸溺水身亡,而被救者获救后怕承担责任,竟昧着良心矢口否认被救事实。还编造诺言推说王连全是自己游到深处被水淹死。庭审中法院采纳了某律师提供的关键证据确认溺水者属英雄王连全所救无疑,判令受益人赔偿王连全亲人12000元。李律师通过向王连全亲属实施法律援助,终于讨回了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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