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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婚姻登记部门一项调查显示:由于诸多因素影响,本市一些下岗失业妇女存在离婚难情况。
调查发现,一些下岗失业妇女一旦要求离婚,常常会面临许多困难。一是正常生活没有保障。在一些此类离婚案中,约有80%的妇女提出离婚后离开家庭,或是回娘家居住,或投靠亲友,生活来源没有保障。二是财产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在一些家庭,家庭财产仍处于男方掌控之下,如果法庭受理案件时女方没有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男方就有了转移、隐藏家庭共同财产的机会。法院无法查清家庭共同财产真实情况,妇女也就无法得到本应分得的那部分财产。三是娘家不支持。一些家庭仍有“女方提出离婚不好看、丢面子”等陈腐观念,而且个别家庭也担心女儿离婚后回来,会给家里增添新的生活负担。
调查还发现,一些下岗失业妇女离婚难,除造成她们不得不忍受不幸婚姻带来的痛苦外,而且还易引发社会问题。有的妇女离婚无望,又难以忍受不幸婚姻,就索性离家出走,一旦遇到合适的男方,就与之同居,有的甚至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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