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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0年开始推出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今年秋天将“大变脸”,各项主要政策将作调整。
记者昨天从上海市教委了解到,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最近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并决定于今年下半年开学后正式实施。新政策在减少银行风险的同时,让学生得到了更多实惠。原规定整个贷款合同期间,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的财政补贴;新规定是,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原规定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即开始偿还贷款本金,4年内还清;今后看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此外,如果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财政部门将继续按在校学生实施贴息。
新的规定还扩大了借款学生的范围,原规定借款学生只包括全日制在校高校专、本科生,今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都可以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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