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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上半年全国伤亡事故42万起 6万人死亡
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约426283起,死亡人数约63735人
[王德学]: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很高兴和大家见面,也非常感谢新闻界的朋友们对我们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借此机会,我向大家通报一下今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和下一步总的打算。关于今年上半年全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今年以来,党和政府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上半年安全生产总的形势是保持相对平稳,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大约426283起,死亡人数约63735人,和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总起数下降了12.8%,死亡人数下降了0.2%。特别是特别重大事故,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今年上半年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起,工矿商贸企业尤其是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的形势明显好转。在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前提下,总体上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安全生产的形势都好于去年。
煤炭行业今年事故明显下降个别地方存在瞒报情况
[经济日报记者]:上次的新闻发布会也是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领导在这里讲1000美元—3000美元是事故多发期,不知道这个根据是从哪儿来的?因为国内的情况不一定符合这个规律。第二,邯郸最近事故的隐瞒,还有今年“五一黄金周”的时候在广东有一个县,一周里发生了5起事故,结果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的同志对什么是自己的职责都讲不清楚,他管辖范围内的职工连什么叫瓦斯都不知道。现在大家就在怀疑,他们是不是能够把安全生产工作管好?他们和今年事故的下降有什么关系?
[王德学]:关于GDP1000—3000美元的问题,我们主要是从国际上整个发展的过程来考察得出结论的,我觉得这个结论基本上符合中国目前的现状。为什么这么说?就是在这个期间,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处于比较低的实际情况,而发展的速度是处于比较快的状况,这样一个速度较快、素质较低的发展阶段,必然要造成事故多发。所以,我们分析这个状况还是基本上符合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的。
关于隐瞒事故的问题,刚才这位记者提到了邯郸事故隐瞒案,现在已经查清楚了。目前确实有些地方的工作人员、企业的管理人员,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的业主,发生事故以后采取隐瞒的方式,目的还是为了逃避法律和党纪政纪的追究。但是,这几年所有隐瞒的事故最终还是被广大人民群众,被媒体披露出来,只要一披露出来,我们就会认真的去核查,查清了以后,就要严肃的处理,罪加一等,所以这几年我们查处的事故,处理还是很重的。你问到今年的事故下降是不是和隐瞒有关?我觉得95%以上是由于我们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上上下下大家共同努力、齐抓共管的结果。比如说煤炭行业,这是个高危险的行业,今年煤炭产量大幅度增长,在19%左右,事故明显下降。我们从98年以来关井压产到现在已经搞了六七年了,这几年又连着专项整治,取缔非法的、关闭不合格的、整改有隐患的各类小煤矿。所以,我觉得总体上看事故总量的下降是大家努力的结果,个别地方存在一些瞒报的情况,起不到这么大的作用。
关于一些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素质差的问题,确实存在。我们这支队伍从2001年开始组建,县市级好多目前还没有把机构组建起来,人员来自四面八方,有些把关不严的问题。我们现在从国家这个层面,正在着手考虑如何加强这支队伍的建设,我们做出一个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决定,而且在我们推进三项建设里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推进队伍建设,这点已经被国务院写进工作日程中了。我们的任务还是很重的,我们要下大力气抓好队伍的建设,没有好的队伍,是很难做到公正执法的,我们也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给我们更多的监督和帮助。
上半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了0.2%
[新华社记者]:今年上半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了0.2%,但是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了控制指标,要求全国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5%。我想请问王局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的建设怎么样?怎么样评价安全生产要求的进度情况?
[王德学]:应该说建立这个指标体系在我们国家是一种新的尝试和探索,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这个指标体系的建设,应该说既是一种激励的机制,又是一种约束的机制,目的是通过建立指标控制体系来促进各级政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从目前的情况看,我们这里讲的下降0.2%,是一种选择统计口径的数字。什么意思呢?就是我们今年下达的指标没有包括道路交通,把道路交通的情况拿出去以后,全国90%的省都按照进度较好地完成了控制指标,应该说我们今年以来,事故的下降和这个也是有着一定的关系。我们下一步就是要进一步地总结、完善,怎么能建立更加科学的、切合实际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
瞒报事故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煤矿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记者]:请问黄司长,最近一段时间,河南、湖南和河北等地接连发生瞒报事故,像6月3日发生在河北邯郸的瞒报事故,瞒报10人;湖南郴州的瞒报事故瞒报时间长达6个月左右,为什么在我们眼皮底下还能做到瞒报事故?而政府官员也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对他们进行纵容或者参与。请问黄司长,目前的法规对瞒报事故有什么惩治措施?下一步有什么措施来改变这个情况?另外,请通报一下河北邯郸和湖南郴州两起事故的情况?
[黄毅]:我们确实发现今年发生了多起瞒报事故的问题,局党组对此非常重视,对每次举报都认真进行了调查处理。瞒报事故的问题发生比较多,主要集中在煤矿,究其原因,有三点:第一,由于煤炭市场供应紧张,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受利益的驱动,一些小煤矿发生事故之后隐瞒不报,怕报了之后被责令停产整顿或者关闭而影响它的经济效益。第二,目前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瞒报事故的量刑以及行政处罚的额度都有施之过宽的情况,因而达不到惩戒的力度。第三,在一些瞒报事故的背后都存在着一些腐败现象,他们起到了保护伞的作用。
对于今年发生在河北邯郸和湖南郴州市的两起瞒报特大事故的问题,我们目前已经基本查清,对有关的责任人正在研究采取处理的意见,近期将会做出处理。对瞒报事故的披露,新闻媒体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衷心希望新闻媒体继续在这方面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力。谢谢。
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对监管原则上分级属地进行监管
[中央电视台记者]:我想接着安全生产指标体系再向王副局长提一个问题。刚才您提到90%的省达标程度是良好的,那也就意味着10%的省没有完成这个指标,能不能给我们具体介绍一下是哪些省和哪些地区?另外,作为监管的体系,既然出台这个指标,如果一旦没有完成这个指标,我们将会如何处理?第三,这个指标一旦下达到各个层之后,会不会出现由于要完成这个指标而产生一些瞒报的现象?第四,据我们了解,在近期发生的一些事件中,一些大型的中央企业由于缺乏地方的有效监管,也成为了事故发生比较集中的区域,包括像重庆开县的井喷和氯气的泄漏事故,下一步国家局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完善对中央企业进行监管?谢谢。
[王德学]:关于没有完成指标的省,我们统计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上半年有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陕西,这样一些省市区没有完成,其他的都完成得比较好。第二,没完成怎么办?我前面说过了,建立控制指标体系这是一种尝试和探索,目前对于完成的该怎么办、没有完成的该怎么办,我们正在研究用一种什么样的机制对完成的应该给予鼓励或者奖励,对没完成的应该在政策上或者其他方面给予一定的追究或者约束,要采取一点措施。为什么目前没有做到?主要还是这种指标体系到底是否科学、到底是否切合实际,我们还要认真的总结、探索,成型之后,我们会把这个机制完善起来。目前对没完成的,我们采取开会通报、批评,甚至在《人民日报》上登载,这也是一种鞭策的机制,目前只能做到这样。
关于对中央企业的监管问题,已经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中央企业应该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查机构,应该如何监管中央企业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总体上就是对企业的要求大约有十条,核心是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对监管原则上分级属地进行监管。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的母公司、总公司的本部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或者监察局来进行监管。它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不管是全资的或者控股的,由各省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管。对于中央企业发生的各类事故,要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分别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来负责调查处理,在落实责任追究的时候,要让有关的干部部门和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参与。为了加强对中央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安全工作,今年8月5日—6日,国家安监局、国务院国资委将联合在江苏扬州市召开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主要是贯彻国务院决定、贯彻国办通知,对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全面的部署,提出明确的要求,今后把中央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放到重要的位置上,下大气力把它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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