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在天津法院基层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要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狠抓各项具体措施的贯彻落实,努力推进天津法院基层建设全面协调发展。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法院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总结交流近年来天津市法院开展基层建设经验。会议还就进一步做好天津法院基层工作进行了部署。
张柏峰在讲话中指出,要以正在发展的“公正执法树形象”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深化对基层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增强干警审判纪律观念、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改进审判作风,正确行使好审判权和执行权。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的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确保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规范法官与律师及当事人的关系,防止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现象的发生。
张柏峰强调,全市基层法院要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基层法院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充分发挥基层法院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提高司法公正与效率水平。要进一步落实市高院制定的司法救助的各项举措,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权利。市高院要把指导基层法院加强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列入工作议程,真正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指导、有检查。
张柏峰要求,要加强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支持力度,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要加强对基层干警的培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力争提前完成3年内轮训基层法院院长和基层法官的目标。要建立更加科学的案件质量和效率评估、评查、考核机制,促进基层法院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的提高。各级法院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努力改善基层法院执法环境,为加快天津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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