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日前,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系统执行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执行款物及执行案卷活动的通知》精神,部署本市法院系统开展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活动的范围和重点,并提出具体要求。
据悉,本次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活动的范围为:对拖欠的民工工资、劳动报酬案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金融机构申请执行的案件;涉及“烂尾楼”清理的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案件;最高法院、市高级法院督办的案件和中止执行案件、受托执行案件进行专项清理。清理未结执行案件的重点为:历年受托执行至今仍未执结的案件;2003年底之前中止执行的案件中具备了执行条件但尚未恢复执行的案件;立案后超过六个月未执结的案件。在清理未结执行案件的同时,要对执行款物和执行案件卷宗集中进行清理。此次活动至12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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