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恬恬刚受伤时的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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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人狗现已被“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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恬恬父亲为记者指认事发地点(电线杆处为狗窝,恬恬父亲指认处为恬恬解手的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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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恬恬从福彩销售点的侧门进入养老院。2、伤人狗当时是否被拴住,目前还是个疑问。3、恬恬在解手后不久便被狗咬伤 |
快报曾经报道过恶狗咬伤4岁儿童帅帅的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时隔不久,一起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7月7日,一名年仅3岁的女童被东丽区程林街敬老院内的一条大狗咬伤,头部被缝了40多针。
蹊跷的是,伤人狗的饲养者矢口否认这条狗归他所有,而敬老院方面也不承认这条在院里至少“生活”了两年的狗是其“成员”。就这样,这起是非责任看似十分明显的事件一下子变得扑朔迷离起来,“究竟谁是伤人狗的正主儿”成为争论焦点……
直击 走近恬恬
恬恬头部缝了40多针
据了解,被狗咬伤的女童叫恬恬,家住河东区昆仑路昆仑里。记者在7月19日上午见到她的时候,医生已为她头部的伤口缝合完毕,总计缝合达40多针。此时此刻,缠着厚厚纱布的恬恬躺在保姆宁女士的怀里,两眼一动不动地看着记者。
看到恬恬伤得如此严重,宁女士又心疼又后悔:“要是那天不去敬老院多好!”
据她介绍,咬伤恬恬的那条狗是给敬老院看家的,平日里挺老实,那天之所以一反常态地伤人,是因为这条狗刚产完狗崽,“脾气”变得很“坏”。“更重要的是,这条狗当时没有被拴着。”
恬恬被咬始末
接下来,宁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当时的情景:“7月7日那天上午9点半,我像往常一样带着孩子出去散步。走到程林街敬老院门口的福彩销售处时,我想买彩票,便走了进去。进屋后不久,恬恬忽然说要解手,我便带着孩子从彩票屋的侧门走进敬老院,径直来到敬老院的院子右侧一花坛处。等孩子方便完,我刚要领着她回到彩票屋,突然一条大狗冲了上来,瞬间便把恬恬扑倒,并对准头部咬了起来。”
“我当时吓懵了,赶忙护住顷刻之间满身是血的恬恬,大狗还咬了我一口。此时,院中众人纷纷上来解救,卖彩票的周某包了个出租车,和我一起将恬恬送到了市区医院。第二天,我才去卫生院打了防疫针。”宁女士说。
“恬恬当天先被送到市卫生防疫站打防疫针,然后送往市口腔医院进行缝合,随后又去儿童医院输液并进行全面检查。”恬恬父亲王先生说,“恬恬现在一听狗叫就大哭,听说狂犬病潜伏期是20年,那这些年岂不是要在担惊受怕中度过了?”
“凶手”已被“逮捕”
据王先生和宁女士介绍,那条伤人狗仍在敬老院内。19日下午,记者赶到敬老院,但院方告诉记者,那条狗和它刚生下的6个“子女”,已于两天前被公安东丽分局“带走”了。
记者从里到外转了一圈儿,无论是敬老院门口还是院内,都没有发现类似于“院内有狗”的警示标志。记者看到,狗窝位于敬老院院内的一墙角处,离狗窝不远处有一个花坛。“恬恬就是在这个花坛边解手的。”宁女士说。
调查 谁是狗主
周某:狗是替敬老院养的
据王先生介绍,他开始一直认为狗是属于周某的:“因为当天的医药费都是由他垫付的,当时看病的费用一时不够,周某还把同他一起前往的出租车司机的身份证件押给了医院,说不够的费用转天补上。可等我转天找到他时,周某却拒绝给钱,并说狗是替敬老院喂养的,不是他的。”
为弄清真相,记者对周某进行了采访。周某告诉记者,狗本来就是属于敬老院的,先前是现在也是。“这条狗起初是由原来的看门人尚大爷喂养,他走了以后,敬老院就把狗交给两位残疾老人喂,但由于他们无法‘抚养’,敬老院就把狗交给我喂养。”周某辩解说,“不能说把狗交给我养,狗就属于我了。”
周某强调:“狗是被用来晚上看护敬老院的,而且狗窝一直就在养老院里,我的屋子狗一次都没进过。”
对于当时恬恬被咬的情形,周某回忆说,他开始情景并没看见,只是后来才看见保姆抱着孩子向外跑,狗就跟在后面。
“狗当时是拴着的,但不知为何跑出来的狗并没带着链子。”记者后来观察事发现场时发现,狗窝旁有一根电线杆,上面缠着一条狗链子,但狗链子并没有挣断的痕迹。
记者问他:“既然不是你的狗,为何要承担医药费呢?”周某称:“我当时就是一心一意抢救孩子,先花200元包车把孩子送到医院,后来家长让我把钱先垫上,我把当天卖彩票的钱几乎都花了,如今已经支出了2000多元,其中有600元现在还在孩子家长手中。”
“那你为何不去要回来呢?”记者问。对此问题,周某未置可否。
王院长:狗与敬老院无关
7月19日中午,记者来到东丽区程林街敬老院,并见到了该院的王院长。王院长说,事发时她正在屋中,听到孩子、大人哭闹声时就跑了出去。“我看到满身是血的孩子时,吓得要瘫倒在地上了。”
王院长称,前任院长在敬老院的时候就有那条狗,当时由一位姓尚的看门大爷喂养。“尚大爷走了之后,该院想把这条狗处理掉,于是现在的看门人周某(注:即卖彩票的周某)便说要养。”
据她介绍,2002年4月18日,敬老院大门旁的房子租给周某卖彩票,当年8月底,看门人尚大爷走了以后,狗就交由周某喂养,当年11月底,周某成为敬老院的看门人。
“不论是先前的看门人还是现在的看门人,狗都是属于他们的,这与敬老院无关。”
王院长承认这条狗并没有上“户口”,但她强调,“狗既然不是敬老院的,院方肯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记者问她:“这条狗毕竟在敬老院里‘生活’了至少两年,院方对此伤人事件是否具有管理责任?”对此,王院长没有明确表态。
事后,记者走访了在敬老院已生活了15年的陆大爷向记者证实,狗确实不是敬老院的。
“以前的尚老头喜欢养狗,是他把狗抱来的,而且还是两条,后来其中一条卖给了别人,剩下的这条被周某要了过来。敬老院的人从来没有管过这条狗,每天都是由周某来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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