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2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
北方网消息:从今天上午市供水管理部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对水质不达标的供水单位,市供水管理处依据《天津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处2万元以下罚款,对供水工艺不合理的或不符合标准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情节严重的,经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整顿,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通过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条“杠”考核水优劣
浑浊度 游离余氯 细菌总数 总大肠菌群
经过自来水水厂工艺处理后,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是合格水。在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供水管理处透露了出厂水水质合格的4方面指标。
据介绍,自来水常规水处理生产工艺为:原水(滦河水或黄河水)进入自来水厂预沉池沉淀后,加入适量的混凝剂和助凝剂,经混合、反应、沉淀、过滤、消毒等工艺处理后,形成清水,再通过送水泵房加压出厂,经供水管网流入千家万户。目前水质合格与否主要看经过上述流程后,进入供水管网前的4方面指标,标准为:浑浊度≤3NTU;游离余氯≤0.3mg/l;细菌总数≤100个/ml;总大肠菌群≤3个/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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