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任长霞殉职的“4·14”交通肇事一案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昨天,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该案肇事司机王学军刚刚被新密市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32岁的王学军受聘于登封市公安局任司机多年,去年底开始为局长任长霞开车。4月14日20时30分左右,其驾车超速行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解放货车追尾相撞,造成车里的任长霞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经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认定,王学军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乘车人任长霞无责任。
6月21日,新密市检察院指控王学军犯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新密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学军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检察机关对其的犯罪指控成立,合议庭依法予以确认,遂做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