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雇员制这一“舶来品”,正渐次地为一些地方政府所引用。最先推行这一制度的,是吉林省。该省于2002年6月制定了《吉林省人民政府雇员管理实行办法》,接着就与首批政府雇员订聘用合同,前不久,又招聘了第二批政府雇员。随后,武汉、长沙、珠海等地政府,也在这方面有所行动。昨天,深圳市也正式实行政府雇员制。
所谓政府雇员制,就是政府用高薪招聘一批专门人才作为雇员,这些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服务于政府某项工作或某一政府部门。尽管这一制度在西方已实行长久,但我们现在“拿来”是否合适,则有着不同的意见。
赞成者认为,由于政府官员是终身制,政府雇员制的推行,有利于政府建立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新机制,避免人员的固化与沉淀。它会在公务领域引进竞争,提高政府人员素质、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行政服务质量,起着“鲶鱼效应”。就是说,在政府这一“水箱”里,放进了政府雇员这样的“鲶鱼”,原来的公务员犹如“沙丁鱼”一样,为了防止被“鲶鱼”吃掉,就会快速游动,增加活力。
这话不无一定道理。不过,不一定吻合我国国情。实行政府雇员制的一些国家,政府机构一般都较精干,冗员不多,增添一些临时政府雇员,可作为政府工作的应急补充。我国则不然,政府机构拥肿,人浮于事。虽然中央一再要求“精兵简政”,压缩人员编制,毫不容易裁了一些冗员,但却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批,又长出了一批。近二十年来,我国财政供养人员仍然在向上增长,其速度相当于我国人口增幅的三倍。这种增长,自然与我国事业快速发展分不开,但也与“政”未能简“兵”未能“精”有关。加上一些腐败分子拿官帽做交易,卖官买官,公务员的队伍就更加恶性膨胀了。
冗官过多,“十羊九牧”,官民比例失调,“坐无事之人而食有限之禄,尽无穷之欲而尽有穷之财”,既加剧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泛滥,又加重了百姓的负担,加剧了国家财政的压力。历史上有着这方面的沉重教训。荀子为此说过:“士大夫众则国贫”。就我国地方政府改革来说,重要的着眼点还是要精兵简政,“救官冗之弊”。倘若原有的“官冗”还未解决,又哗啦啦地增加一批政府雇员,尽管他们不是终身制,但一样是用国家的财政,就会使政府“冗”上加“冗”,纳税人的负担重上加重。
至于说有了政府雇员,会激发原有政府公务员的竞争心,作用也值得怀疑。因为,政府雇员不是像公务员那样终身制,一个捧的是“泥饭碗”,一个捧的是“铁饭碗”,“泥饭碗”是难于向“铁饭碗”构成什么威胁的。这就像没有将“鲶鱼”和“沙丁鱼”放在一个“水箱”里,两者不搭界,何来“鲶鱼效应”?
当然,政府雇员制在我国刚刚起步,内中的利弊得失到底怎样,有待实践证实。不过,要激活政府用人机制,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鉴于冗员过多的现实,目前改革之道似乎不宜再走增员这条路,而是要坚持“精兵简政”的路。据此,我以为,政府雇员制应当缓行。据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公务员法》,不知内中会不会提及政府雇员制,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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