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天津南区人民检察院日前以涉嫌抢劫罪依法对一名抢劫出租车外逃七年的被告人提起公诉。
1997年9月25日21时许,安徽籍被告人巩伟伙同同乡李金伟、山东籍农民刘雪高(均已被判刑)及安徽籍农民巩某(外逃)密谋后,携带水果刀、绳索等作案工具,在津南区某中学附近,拦乘个体出租司机刘某的大发车预谋抢劫。当车行到津南区北闸口镇三道沟村土路时,巩伟等4人采用绳索勒司机颈部、用水果刀威逼等手段,当场抢走被害人刘某现金90元、价值54元的皮鞋一双,后逃离现场。22时许,4人又窜至津南区北闸口镇翟家甸村桥附近,拦乘个体司机张某的大发车。行驶途中,4人又采取上述暴力手段,当场抢走被害人张某现金300元、价值560元的传呼机一部、价值45元的皮凉鞋一双和西服一套,同时致张某轻微伤(偏重)。同月29日21时许,巩伟等4人又以同样手段抢劫个体出租汽车司机黄某价值1900元手机一部,并致黄某轻微伤。作案后,4人逃离现场。事发后不久,李金伟及刘雪高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今年5月,负案在逃的巩伟在津南区咸水沽镇落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