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天,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各界公示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的候选名单,并公布监督电话:27427961,公示期三天。这是市高院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的一项有力举措。
几年来,我市各级人民法院的广大执行干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要求,紧紧围绕法院“公正与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执行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执结了大量案件,维护了执行秩序,优化了执行工作,为本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此期间,各级人民法院涌现出了很多恪尽职守、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忠实地践行司法为民,并成为人民群众称赞的执行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本次拟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是:河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和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和平区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周明伟和西青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郜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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