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天津市所有高耗电、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都将被淘汰或限期淘汰,生产设备将就地销毁。昨天,记者从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针对全市用电量和最大用电负荷的快速增长,特别是今夏以来,电力形势日趋严峻的现状,本市将依法开展对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进行淘汰或限期淘汰的专项治理行动,同时对企业科学用电、推广应用节电技术和用电负荷管理等进行推动督察,以降低电能消耗,提高电能利用率。
据悉,这次节约用电专项治理行动将分3个阶段进行。8月9日前,各区、县和各工业(控股)集团、集团公司进行自查。8月10日至17日,市节约用电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法组织对全市各区、县、各行业企业进行抽查,对瞒报、虚报、拒报情况者,进行全市通报批评。8月18日至27日,将对已确认的应淘汰的高耗电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责令立即淘汰或限期治理;对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没按国家规定进行电平衡测试的企业,责令立即改正。
高耗电落后设备就地销毁根
据近日出台的《天津市深入开展节约用电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市所有高耗电落后的生产设备,必须就地销毁,不得转移。凡是拒不改正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将停止供电,并拆除相应的供电设施;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关闭。本市还要依法清理、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电企业。
据介绍,本市要重点淘汰的部分高耗电落后工艺、技术、设备,以及高耗低效机电产品包括:企业仍在生产运行的年产1万吨以下及开放式电石炉、排放不达标电石炉;20吨以下电炉(不含机械制造用),其中10吨以上、20吨以下电炉(不含特殊钢);工频炉和中频炉等生产的“地条钢”、钢锭、连铸坯以及以其为原料生产的钢材制品;石墨阳极隔膜法烧碱、汞法烧碱;窑径小于2.2米(含)水泥机械化立窑、窑径小于2.5米(含)水泥干法中空窑(特种水泥除外)、直径1.8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水泥土(蛋)窑、普通立窑;32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矿热炉、3000千伏安以下半封闭直流还原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精炼炉除外);交流石墨化炉、铝自焙电解槽等。
生产耗电产品将被查处此
次本市要大力清理整顿用电产品市场,谁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电产品,就将受到严肃查处。本市还要对不能合理用电的单位提出警告,责令其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对用电负荷在500千瓦以上或年用电量在3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电户,并且未在3年内进行电平衡测试的,责令立即安排测试计划,并限期完成;对拒不执行的单位暂停供电。
本市将重点推广的部分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包括:企业已应用和计划应用高效电动机、风机、水泵、变压器、照明器具以及无功(就地、自动、动态)补偿、就地补偿和集中补偿合理配置、建材化太阳能利用、地源热泵空调制冷制热等符合国家能效标准的节能型产品、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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