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8月5日从天津市交通局获悉,为了确保电厂用煤,做好电煤抢运工作,持有“迎峰度夏、抢运电煤”标志的运煤车辆,由山西大同经张家口、北京至天津港、京唐港或由大同经阳原、北京至天津、京唐港,本市运政稽查人员将不检查、不罚款、不卸载。
据悉,“迎峰度夏、抢运电煤”标志由交通部统一印制,实行一车一证,有效期为1个月,可多次使用。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标志的发放,不得收取工本费。凡是抢运车辆在天津境内运营中遇到困难,运政稽查部门将全力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