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罂粟是毒品,湖南省湘潭县农民方彰罗却在自己的责任地里种植罂粟达3年之久。5日,这名种植了2400多株罂粟的农民被湘潭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50岁的方彰罗家住湘潭县汾水乡晓冲村贺家组。2000年下半年,他的儿子方水平(现在劳教所)在永州市打工时,从一熟人处带回一颗罂粟果,称此物煮鱼吃味道鲜美,叫父亲种植。方彰罗便将果内的种子种植在自家坪前,2002年时收获了两颗罂粟果。方彰罗在晒这两颗罂粟果时,被邻居认出是毒品并告诉他不要再种,但方彰罗没有听从劝阻,这年冬天又将两颗罂粟果种下地,到2003年的时候收获罂粟果55颗。
今年4月中旬,有人向湘潭县公安局反映方彰罗在自己的责任地里种植罂粟。4月22日,民警赶赴方家,在他的种植地里发现2451株罂粟,方彰罗随即被警方刑拘。湘潭县法院5日对方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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