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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高压线接连夺去了4条生命。(右圈处为第一次电击事故的发生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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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硬的路面被电流击出了一个大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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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志被电击伤的左腿 |
今年6月11日,天津市东丽区兴耀消费品批发市场内,一位农民工在为某酒业批发店安装灯箱时,不慎触及屋顶上方的高压线,当场身亡。令人痛心的是,距上一惨剧发生仅一个多月的时间,距上次事发地仅十几米的地方,又有3名男子被同一副高压线夺去了生命。就这样,在不到两个月时间里,竟先后有4人因触电而毙命。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一条高压线变成了“吃人线”?为什么第一起电击事故发生后,类似的惨剧还会重演?带着种种疑问,记者对此事进行了深入的调查采访。
调查一
他们如何幸免于难?
孙有禄:吃早点让我逃过一劫
孙有禄今年41岁,系兴耀消费品批发市场内的经营者。在8月7日的电击事故中,孙有禄的身份有些特殊。“我既是雇主,也是受害人亲属,死者孙有福是我的亲哥哥,死者郭士明则是我的干姐夫。”
随后,孙有禄向记者回忆了当天事故发生的始末经过:“今年4月初,我和合伙人赵志博刚把经营部从民权门批发市场搬到这里。8月7日早上8点30分左右,我们想在门脸前挂起一条布标,便一起去市场3区11排1号,因为那里有一个高约7米的铁架子。”
记者了解到,当时同去的共有5个人,除孙有禄、孙有福和郭士明外,还有孙有禄的朋友王文志以及临时从邻店叫来帮忙的伙计崔忠超。崔忠超来自山东,今年还不满18岁,而其他几人都是本市人。
孙有禄说,平时他都在家里吃完早点后才来店里,但事发那天,他竟鬼使神差地没有在家吃早点,“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件不起眼的小事让我逃过一劫”。原来,当几人推着铁架子接近事故发生地点时,孙有禄忽然感觉自己饿得难受,便让其他人先推着铁架子继续前行,自己则去距事发地约50米的一个摊点买早点。
“就在买早点的时候,我忽然听见一声闷响,我下意识地感觉‘出事了’但当时以为是铁架子与路上的汽车撞上了,便循着声音跑了过去……”但眼前的景象令孙有禄肝胆欲裂:郭士明趴在铁架子“脚下”,崔忠超仰躺在郭士明身下,孙有福则躺在右侧一旁……三人的尸体均已焦黑,还冒着烟。
“见到这样的惨状,我简直都要疯了,冲上去就想拉我的哥哥,全然忘记了触电的危险。”所幸周围的群众死死地拉住了孙有禄,制止了他的鲁莽行为。孙有禄说,当时如果不是去吃早点,我也会去推铁架子,“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也很可能遇难。”
王文志:我被死神撞了一下腰
早在8月7日,记者在采访本次电击事故时就知道除了3人被电死之外,还有一名伤者,但记者当时没能找到他。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找到了王文志———此次电击事故中真正意义的幸存者。当时,王文志的手也扶着铁架子,触电一瞬间,35000伏特的强大电流将他击出数米远,而他只是受了伤,没有危及生命,真可谓大难不死。
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文志仍然心有余悸。“我被死神撞了一下腰,又活着回来了。”据介绍,当时他是用右手扶着铁架子,他主要负责在前面引路,其他三人则在后面全力推行。“对于事故的发生,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当时的感觉是全身麻了一下,就像身体内‘过’了一道巨大的闪电。我整个人迅速飞了出去,摔在3米开外的地上……”王文志说,“在那瞬间,我只意识到一点:完了,这回我死定了。”
但王文志很快发现自己还活着,“我甚至很迅速地站了起来,但回头一看,其他三人已经倒在地上,身上冒着烟。”
记者了解到,孙有福等3人临死前的最后一句话是在距高压线约10米远的地方说的,他们当时对王文志说:“你在前面看方向,我们在后头推。”谁也没有意识到,当时他们距离死亡只不过10米之遥……
王文志向记者展示了他的部分击伤,其中以左大腿外侧的伤最重,医生为他进行了相关处理。记者看到,纱布周围分布着大小不等的数个点状伤痕。王文志称,纱布下的伤口是一个比红果大些的圆形伤口,医生说这是典型的电击伤。
调查二:
兴耀市场有没有责任?
事主家属:市管办没有人露面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意外地遇到了两名男子,二人自称是事主赵志博的大哥和二哥,他们是赶来帮忙料理事情的。他们随后进行了自我介绍,其中一个叫赵志愚,另一个叫赵志朴。据他们介绍,事发后,赵志博先行垫付了1万元钱,有关部门把三具尸体拉到市第二殡仪馆保存了起来。
在赵志朴等人的指认下,记者重返8月7日事发现场勘查。记者发现,马路中间竟然有一个直径10厘米,深约30厘米的坑。赵志朴称,这是当时高压电击出的坑。“可以想象,连这么硬的水泥地面都被击出这么深的坑,何况人的肉体了?”
经知情者指认,6月11日发生的那起电击事故也在这段马路上,距此现场仅十几米远,“两起事故的‘肇事者’是同一副高压线”。
赵志博告诉记者,其实事发前还有一个姓康的人帮忙推过铁架子,后来见铁架子被推动了,他就离开了。“如果他没有走,而孙有禄也没有去买早点的话,这次遭电击的将是6个人,后果将更加不堪设想。”
二人还向记者反映:“事情发生后,兴耀消费品批发市场管理办公室没有任何人露面,我们找到他们,他们矢口否认对此事有责任,让他们这些事主家属很难接受。”
市管办:市场是我们租来的为弄清事情原委,记者来到兴耀消费品批发市场管理办公室。保卫科的一位负责人接待了记者。他说,对于死者及其家属,市场管理办公室非常同情,“但是,市场方面没有责任,因为市场是老板刘某从何兴庄村租来的”。
保卫科负责人说,该市场是由何兴庄村建设开发的,所以死者家属应该找何兴庄去解决问题,而不是找市场管理办公室。“6月11日发生的那起电击事故,受害人家属最终就是在何兴庄村得到解决的。”
记者问他:“事发后,不断有读者表示,市场建在高压线下,这太过危险,作为市场安保人员,你怎么看这个问题?”他说:“我们正在找出租方,而我只是打工的。”记者表示希望跟市场法定代表人刘某取得联系,这位负责人称,刘某现不在单位,具体在哪儿他也不知道。记者问他是不是去找何兴庄村交涉了,他没有正面回答。
随后,该负责人又补充了两点理由,以证明市场管理办公室确实没有责任。一、事故是受害人自己引起的。负责人说,铁架子是属于市场管理办公室的,在那里放着,本来是刷屋顶防火涂料用的,受害人擅自推走铁架子,这完全是他们的个人行为,与市场管理办公室无关;其二,事故是在建昌道延长线上发生的,建昌道是否归市场管,还值得探讨。该负责人认为,该道路不归市场管,“为此,我们还在市场两侧修建栅栏门,如果(建昌道延长线)是市场内部道路,我们就没必要修栅栏门了。”
虽然认为“此事不归他们管”,但市管办的几位工作人员还是说出了他们对于此次电击事故的看法。他们一致表示,这次电击事故中的几位受害者并非在高压线下经营的商户,他们属于“非高压线下的人”,因此“他们出事,你说责任在谁”?他们还举例“说明”,如果北京人在这里出了事故,也要归咎于在高压线下建市场吗?
城东供电局:高压线设置符合标准
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事故原因人们众说纷纭。有人说,高压线高度有问题,与地面距离不符合规定,所以接连造成伤亡事故;也有人说,当初高压线高度是符合规定的,但后来建市场的时候把地面垫高了;还有人说,市场不应该建,因为当初这里就有高压线。为弄清事实真相,记者在中午时分赶到分管此片的城东供电局。
一位负责人专程从外面赶来接待了记者的采访,这位负责人一再强调,既然事件已经发生,关于责任问题就应由公安和安监部门来定论,电力单位无权做答。但是,他可以谈谈对于此事的意见。
1.高压线先于市场建成 该负责人用坚定的语气说,事发地的高压线设置肯定符合标准,而且是先有高压线,后有的市场。按照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其中第三项为:不得兴建建筑物。根据这一点,“建在高压线下的市场应为违章建筑”。
2.曾下过整改通知书 该负责人还说,早在今年4月26日,该局就已就此向市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4月29日市场予以签收。但是,至今他们仍没有整改。
记者问他,如果对方拒不整改,电力部门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这位负责人的回答是“不可以”。他说,以前电力部门可以采取限电的方式限制对方,但是现在体制变了,电力部门不过是一家企业单位,与用户是供用电合同关系,无权限电。
调查三
新闻单位无权调查事件?
村委会拒绝采访记者随后来到了“何兴庄村市场管理办公室”调查,但这里的工作人员却让记者到何兴庄村委会去了解情况。何兴庄村委会位于外环线边上,办公室在2楼。记者推门进去亮明身份,坐在办公桌后面的一个人严厉斥责道:“你们不是炒作完了吗,还来干什么?你们知道不知道你们的报道失实,对我们的名誉造成什么影响?”
记者问他何处失实,此人称,在8月7日电击事件的报道中,称铁架高度为15米(据记者目测),而事实上这个铁架远没有这么高。记者表示,兴耀市场管理办公室称该铁架归属于他们所有,也就是说,即便目测有误,也与何兴庄没有什么关系,何谈影响名誉?
然而,记者这一说法立即招来坐在床上的一位中年男子的“呵斥”。他说:“你们知道不知道你们的报道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麻烦?还来干什么”?记者询问他的身份,此人竟然自称是兴耀批发市场的法定代表人刘某。而此前不久,其办公室保卫科负责人还声称不知道他在何处。
正在双方僵持过程中,一位坐在沙发上的男同志称:“我们是东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正在调查处理此事,你们如果想知道此次事故的责任原因,将来向我们了解好了,新闻单位无权调查事故原因”。
调查四
崔忠超家人如何索赔?
崔忠超父母:无法正视丧子之痛
采访中记者得知,事发后不久,死者崔忠超远在山东的父母立刻从千里之外赶到天津,但记者在兴耀批发市场没能见到他们。
后来,记者联系到了崔忠超的舅舅杨先生,他告诉记者,他正在有关部门协商处理外甥的后事。他的姐姐、姐夫由于承受不住儿子突然死亡的打击,二人悲恸欲绝,几度哭昏过去。杨先生表示,等他交涉结束带记者去采访,但是到记者截稿时止,杨先生仍然没有“交涉”结束,记者也就没有采访到这两位悲伤的老人。
崔家代理人:应由四方承担责任
崔家的代理人、本市嘉信律师事务所的董文启律师告诉记者,他认为应由四方来承担责任,这四方分别是市场的所有者何兴庄村、市场的管理者兴耀批发市场管理办公室、叫崔忠超帮工的雇主以及城东供电局。至于索赔数额,董律师称,目前他还在计算,尚没有具体数字。目前,他正代理崔家同有关单位交涉相关索赔事宜,一旦交涉不成,崔家将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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