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天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受理了公安河东分局提请逮捕涉嫌盗窃、放火犯罪嫌疑人高某一案,经审查,检察院批准逮捕高某。
犯罪嫌疑人高某今年20岁出头。高某初中毕业时,父母双双病逝,其后,高某便辍学在家。在社会游荡中,高某沾染上了不良习惯。1996年高某因盗窃罪被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解教后高某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与劳动教养时结识的不良青年共同作案。1998年高某又因盗窃、抢劫被判刑5年。刑满释放后高某仍不思悔改,到旧物市场购买高燃点手枪式打火机及断线钳,深夜游荡在居民楼中寻找作案目标,先后6次盗窃汽车内现金、手机等大量财物。今年6月初的一天深夜,高某再次携带作案工具潜入河东某小区,见一辆出租车停在楼下,便用打火机点燃汽车车窗密封条以便打开车门盗窃车内财物。作案时燃烧的密封条引燃车座套,高某并未扑救便逃离现场,以致整车燃烧并引燃车上方的有线电视线缆。群众发现报警后,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将火扑灭。经过侦查,高某被迅速抓获归案。经检察机关审查,以涉嫌盗窃罪、放火罪对高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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