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同事很可能是“强暴”
记者近日来到湘潭市雨湖区临丰小学,黄静生前住过的六楼,对门邻居、同校语文老师冯巧云很谨慎的让记者进了屋子。
“黄静在我们学校是惟一一个专职教音乐的老师,学校的鼓乐队是她组织建立起来的。她的身体很好,在学校打排球、跳舞都没有什么不好。”
回忆起案发当日的情形,冯巧云说自己记得很清楚。“2月24日学校开学,黄静组织升国旗仪式,但没来上班,学校戴校长就带人去敲门,没人开,就来敲我家的门,我记得2月23日那天晚上我睡得很晚,大约12点才睡,没听到黄静回来过。后来听说姜俊武是2月24日凌晨两点送黄静回来的,他说自己是6:50走的。”
“2月24日早上大约7:40姜俊武敲我们家门跟我们借绳子,我们看见戴校长和两个民工,还有姜俊武在门口,民工从楼顶的天窗爬上去再从楼顶翻进屋里,开门后说,‘人死了’。然后戴校长进去看。”
在这个过程中,冯巧云老师说姜俊武一直坐在自家门厅口的一只矮凳上弯着腰低头发呆,什么话也没说过。“后来好多同事都来看了,120的医护人员也来了,大夫出来后确认人已经死了,姜俊武才从我家出去,进到黄静宿舍后朝屋里望了一眼,马上就扭头出来了。”
冯巧云觉得姜俊武当日的冷漠表现根本不像恋人间的表现,“不是恋人会有什么‘特殊性行为’,身上那么多伤,别人不强迫她她不会自己弄成那样”。而黄静在自己记忆里一直是个健康活泼的女孩。高法的这份结论她有些不理解。
大学教授结论有点“轻率”
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艾晓明教授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医鉴定,直接指向施暴人。这一结论从根本上支持了南京医科大、中山大学法医既往结论,推翻了当地公安部门的结论,但鉴定结果却被简单化报道,特别是报告中的“特殊性行为”是一个模糊、定义不清的说法,致使黄静之死被歪曲。而司法鉴定文书中关于死因的“特殊性行为”结论,是根据“案情材料及现场情况表明,被鉴定人黄静死前12小时曾与姜俊武发生过性行为”做出的结论,而这个结论的做出是在缺乏发生过两次性行为证据基础上,法医根据姜俊武的孤证做出来的,是不是太轻率了?
司法人员关键在如何采信
记者在对湘潭市人民检察院采访时,该院审查起诉科、审查批捕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第五次尸检)结果出来后还在研究,暂时还没什么可讲。这个案子已经没什么好讲了,实际上我个人的意见,法律基本原则是‘无罪推定’,如果站在感情的角度会不会影响办案?案件性质的猜测?这个案子不存在讲不清的问题,只是怕会引起误解,所以对案情不愿多讲,媒体应该相信我们办案。”
对于高法作出的尸检报告,他认为结论也有主观判断。“我们现在在研究如何采信。而且这五份报告中有相互重叠的地方”。
刑侦人员对本案影响不大
雨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队长刘卫东认为:促发死亡,还有内因和外因,外部因素只是诱因,那真正死亡的原因是什么呢?是自身有病。
他认为中山大学陈玉川等教授做尸检时切片都在,“也没说出什么原因致死,这个结论我们很不以为然。高法作出的‘潜在病理改变’也不是第一次了。”
“尸检报告的程序一般是分局、市局、省厅,没有异议到分局就行了。我对第五次尸检结果觉得与前三次没什么太大区别,就算以第五次为准姜俊武也没有涉及犯罪。这次报告对法医本人不会有什么影响;内脏器官大半年后就被毁了。如果不带疑点看确实不可理解,但如果不是对黄案很关心,也可以理解。”
“报告上说是姜俊武采用‘特殊性行为促死’承认他们采取的性活动,但不是正常的性交,可能是用手或用口。这说明一方面黄的死因到底是什么;另一方面黄静与姜的性关系不存在强暴性质。由此可以推论,强奸中止证据不足,姜俊武可能无罪。”
“很清楚,体检表不见了,我觉得很正常,有没有体检表这有什么关系,就算有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从体检表上根本看不出来心脏会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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