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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津城漫画家北京告“波导”一案引起读者的广泛关注。昨日,记者再次采访了原告宋洋及其代理人白光辉律师。白光辉律师就50万元索赔数额的法律依据进行阐述,而宋洋先生却告知涉诉漫画还有一最新进展,就是涉诉作品的模特孙萌也以自己的肖像权被侵犯为由,将宁波波导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宁波波导销售有限公司告至法院,并索赔30万元。目前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据了解,一幅漫画的作者和漫画中的模特同时起诉维权的案件,在国内司法实践中极为罕见。
昨日,孙萌的经纪人林宇先生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他介绍,去年孙萌应邀作为漫画小说《坐在对岸的企鹅》的封面模特以及该书的形象代言人。该书作者宋洋按照其照片,以写实的方法绘制她的画像并用于做该书的封面人物。今年7月,孙萌发现自己的画像出现在波导手机的广告及宣传海报中,对此,她自己并不知情。孙萌认为,波导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她的肖像权,也影响了自己的同类广告商业合作,造成自己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损害。因此,起诉要求波导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以侵权所得赔偿损失。
随后记者联系到孙萌的代理人、北京大同律师事务所的王文宾律师。王律师介绍说,从法律上讲,在一幅漫画中会产生两方面的权利,一方面是作者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另一方面是漫画模特依法享有的肖像权。因此,在宋洋因著作权提出赔偿的同时,孙萌仍有权提出诉讼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保护。在本案诉讼中,在难以确定对方赢利数额的情况下,预估赔偿30万元。
那么,宋洋关于著作权的50万元索赔数额有无法律依据?对此,宋洋代理人本市长缨律师事务所白光辉律师解释,他们索赔50万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8条依法提出的,“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截至昨日发稿时,记者仍未等到波导北京分公司方面对案件的意见。当记者再次拨通被告方有关部门的电话,对方的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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