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天,天津市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同志亲临全市污染治理重点地区北辰区西堤头镇,向该区93家污染企业负责人宣讲环保法律法规,并重申了依法解决该地区化工企业污染问题的十条要求,揭开了本市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序幕。
据了解,西堤头镇化工企业布局混乱,点多面广,绝大多数企业规模小,工艺落后,同时,一些企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不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建设新项目、投产新产品,故意停止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后果,也带来了极大的治理难度。
提出的十条要求是:一、对清理出的死灰复燃的“十五小”企业,一律取缔,采取拆除设备,断水断电的强制措施;对有工商执照的,要吊销执照,防止死灰复燃。二、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调整政策的企业,一律关闭,生产设备就地销毁,严禁向其他地区转移。三、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项目必须立即停产,拆除生产设备,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四、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五、对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措施,有偷排偷放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六、目前已经停产的企业,未经市环保部门验收,一律不得开工生产。七、拒不执行停产决定的企业,一律由区政府采取综合措施强制执行。八、对治理达标无望的企业,一律关闭。九、建设和完善排水管网和综合污水处理设施,解决污水排放出路问题。十、对环保审批、验收和排污申报手续健全,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要采取严格的日常监管措施,确保稳定达标。
|